海兴中燃气代煤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一标段),M1301000205507170003682,
海兴中燃气代煤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一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中燃气代煤二期工程已由海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字【2020】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海兴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海兴中燃气代煤二期工程包含张会亭(36个村)、高湾镇(22个村),其中张会亭乡覆盖户数7200余户,缴费户数4800余户;高湾镇总共31个村庄,一期工程已涵盖8个村,另外电代煤村庄1个,故本次招标22个村庄,覆盖户数5700余户,缴费3900余户。
2.2招标范围:海兴中燃气代煤二期工程包含张会亭(36个村)、高湾镇(22个村),其中张会亭乡覆盖户数7200余户,缴费户数4800余户;高湾镇总共31个村庄,一期工程已涵盖8个村,另外电代煤村庄1个,故本次招标22个村庄,覆盖户数5700余户,缴费3900余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 设计资质:须具有市政行业(城镇燃气)乙级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 本),且不得有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
3.2.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施工总负责,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3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事业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6 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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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家;3.2.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并以联合体牵头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符合上述要求的施工单位;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施工总负责,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收本工程款的支付。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3 联合体各方均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独立法人企事业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3.2.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2.6 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31 09:00至2021-01-07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21 09:30:00,地点为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兴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光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海兴县 | 地址: | 无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茅思勤
| 联系人: | 宋佳音 |
电话: |
13513273293
| 电话: | 0311-66568213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