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娄底市龙塘路(孙水南路-娄星南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娄发改行审[2016]141号文、娄发改行审[2020]1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娄底市龙塘路(孙水南路-娄星南路)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2 建设地点:娄底市万宝新区孙水南路-娄星南路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建设道路全长889.73米,路幅宽24米,断面组成为:4.5米(人行道)+7.5米(车行道)+7.5米(车型道)+4.5米(人行道)。完成给排水管网(含下游截污干管)、电力、绿化、亮化等配套工程建设(范围见初步设计)。建安总投资额约为4588万元。2.4 工期要求:总工期560日历天,其中自承包合同签订起 20日历天之内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纸审查。施工工期540 日历天,其中路基工程必须在180天内完成。(以上时间均以发包人通知进场设计、施工为起始计算日,以项目全部完成初验合格为终止计算日。)2.5 质量要求:设计: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2年。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土建的建设内容总承包(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程检测、施工等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算(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以下事项:
2.7.1设计部分: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照明工程、电信工程、交通工程等);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及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用);
2.7.2施工部分: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等工作及工程检测费用,以及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
2.7.3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包含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入湘中介机构登记证(适用于设计单位)(处于有效期内);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3.3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具有施工资质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个(只能有一个施工资质)有相应资质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3.6.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3.6.3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6.4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3.6.5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3.6.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3.7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4.1项要求。3.8省内施工企业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施工企业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3.9 省外企业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者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真实性承诺书)。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或者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无在建承诺书);3.10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提供自2019年12月29日起近一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查询网站截图,盖上单位公章(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3.1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参照国家EPC总承包项目模式,采用综合评估法。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担保的形式:电子投标保函;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即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6.4 投标人自即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819404643@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详见电子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时可授权联合体各方法人代表或拟任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娄底日报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 本招标项目行政监督机构为娄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8333017。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投标人不得采取挂靠、借用资质、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注:疫情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 监管”系统查询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娄底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娄底市建设路建设大厦5楼
联 系 人:刘暾晴
电 话:183738255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吴景阳
电 话:13207388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