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沅江市排涝能力建设项目(2020年实施项目)水泵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沅江市排涝能力建设项目(2020年实施项目)已由益水发[2018]121号、益水发[2018]11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省配套,招标人为沅江市排灌建设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湖南省沅江市排涝能力建设项目(2020年实施项目)水泵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沅江市。
2.3项目概况:湖南省沅江市排涝能力建设项目(2020年实施项目)水泵设备采购及安装;投资约593.75万元。
2.4 采购范围:水泵设备采购及安装,包括设计、制造、型式和工厂试验、出厂前组装检查、包装发运、运输、交货、现场安装、现场试验、试运行和有关设计审查、联络、协调、培训、验收等服务。(详见清单表)
2.5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按施工进度供货,完成合同约定项目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开发、设计、制造本次所采购水泵及其附属设备能力的制造商,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3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确保本项目合同的履行。
3.3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6〕91号),凡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平台、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违约等不良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账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且确认到账。
4.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到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管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4.3投标保证金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应按照《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操作指南》自行在益阳公共资源中心网站注册(网址: http://jyzx.yiyang.gov.cn),使用已注册的账号登录交易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并获取对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保证金子账号,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已缴纳保证金的用户,可在系统内对应项目(标段)下点击“查询”按钮,查询是否缴纳成功。(缴纳保证金的银行账户户名、账号须与系统注册用户的户名、账号保持一致,否则无法查询)。
4.4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1月1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4.5对于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予以拒绝。
4.6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12月29日 —2021年1月2日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222.240.80.107/Homes/ztb/index.asp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基础资料。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同缴纳。
5.3 请投标单位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4 澄清答疑采用 书面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10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益阳高新区中南电子商务园3号楼二楼,迎宾东路355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证明)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招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对招标工程现场进行踏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沅江市水利局,电话:0737-2721148.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沅江市排灌建设管理站
地 址:沅江市新中路269号
联 系 人:吴志伟
电 话:13549703330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洞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益阳市赫山区团山路水投实业711室
联 系 人:万佳鑫
电 话:0737-610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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