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设备采购五标段,I1301000075028259001G01,
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设备采购五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设备采购五标段招标人为平泉市美之源保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五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设备采购五标段
2.1.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平泉市)
2.1.3建设规模:主要是杨树岭镇垃圾集中处理场填埋设备采购。
2.1.4资金政府投资
2.1.5供货周期: 60日历天
2.1.6质量要求:合格
2.1.7资格审查方式:后审
2.1.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履带式推土机1辆、垃圾专用压实机1辆、地磅1台、洒水多用车(雾炮车)1辆、吸污罐车2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具有与本次招标相适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3.1.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通过“ 信 用 中 国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 )进行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个月(2020年9月、10月、11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缴费凭证;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29 09:00至2021-01-0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1-22 09:1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平泉市美之源保洁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平泉市平泉镇环城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4 |
邮编: |
067500
| 邮编: | 050091 |
联系人: |
金锋
| 联系人: | 王国卿 |
电话: |
0314-6030816
| 电话: | 0311-85231633 |
传真: |
0314-6030816
| 传真: | 0311-83998285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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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hszbgs@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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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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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大街支行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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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6140120190000002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