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仓储中心燃油叉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仓储中心燃油叉车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仓储中心燃油叉车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购买燃油叉车4台,详见采购文件。
2.3 供货时间(含安装调试):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供货。
2.4 质量标准:合格。
2.5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 采购预算:21.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③生产厂家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是代理商则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产品授权书;
3.1.2信誉要求:①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29至2020-12-3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发送邮件形式报名并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购买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④汇款凭证;上述证件须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至邮箱haijizhaobiao@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填写公司全称+项目全称),证件或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1-05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裕华区怀特商业广场写字楼C座1102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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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海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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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高新区黄河大道新华大厦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05号怀特商业广场写字楼C座11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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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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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000
| 邮编:
|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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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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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主任 李经理
| 联系人:
| 蒋欣 贾东格 郭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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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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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6720076 0311-85476816
| 电话:
| 0311-87049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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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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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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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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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aiji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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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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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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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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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富强大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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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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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05016196080000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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