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2-22,截止日期:2021-01-04,公告主要内容为:河西区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西区,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编号:YFGP-2020-B-0218)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0-B-0218)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GP-2020-B-0218 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5.28万元 最高限价:215.2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215.28 | 215.28 | 餐饮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须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具备2020年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2日到 2020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1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 联系方式:02284969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联系方式:022-26491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师锴 电 话:18722270433 采购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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