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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0-12-18
104国道浦泗立交至南京二桥段(浦仪公路西段)工程
机电施工项目PY-JD7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04国道浦泗立交至南京二桥段(浦仪公路西段)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苏发改基础发(2017)775号),施工图设计已由南京市交通运输局以宁交规(2019)855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除省按有关政策安排投资外,其余建设资金由南京市政府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104国道浦泗立交至南京二桥段(浦仪公路西段)工程机电施工项目PY-JD7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04国道浦泗立交至南京二桥段(浦仪公路西段)工程起自与 205 国道交叉的浦泗立交,向东与永利铁路、南浦路、浦珠路、规划滨江大道交叉,跨上坝夹江,与拟建和燕路过江通道交叉,在八卦洲互通北,止于与宁洛高速公路交叉处,与南京长江二桥连接,路线全长 1l.430 公里。
全线设置浦泗、新化(规划预留)、八卦洲西、八卦洲4处互通式立交,南浦路、浦珠路和五一河路3处出入型互通,管理中心1处(含监控通信分中心和养护工区)。
104国道浦泗立交至南京二桥段(浦仪公路西段)工程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浦泗立交起点路桥衔接段 0.484 公里,采用路基方案,可增设辅道及非机动车道;浦泗立交至规划滨江大道段 4.811 公里,采用高架方案;规划滨江大道至和燕路过江通道(八卦洲西枢纽)段即跨江大桥2.095 公里,桥梁标准断面宽度 40.3 米(不含索面区域);和燕路过江通道(八卦洲西枢纽)至终点段 4.097 公里,采用高架方案。
(2)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104国道浦泗立交至南京二桥段(浦仪公路西段)工程机电施工项目PY-JD7标段招标范围为:104国道浦泗立交至南京二桥段(浦仪公路西段)工程桥下地面停车场监控、收费系统的联合设计、设备供货、运输、安装、测试、联调、开通、试运行、培训、提供资料、交付使用、保修、提供备件以及免费缺陷责任期等全部服务。
计划工期: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2月10日。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
2015年12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投标人完成过机电施工项目(合同内容须含监控和收费系统施工);
(3)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A级或A级(含暂定A级);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c、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南京市交通行业与产业信用评价机构名录库管理系统中备案;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项目经理资格:
应为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2015年12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在机电施工项目(合同内容须含监控系统或收费系统)中担任过一任正职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5)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1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其他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即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形式,投标采用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价法。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评标办法)已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的“半流程招投标”中本项目招标公告处,请自行查看。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8日17:00至2020年12月25日18:00时,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993752239)提供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截图经招标代理确认无误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5.2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标段,费用请以汇款方式提交,但必须从投标人企业账户汇出,汇款交费事宜详见“投标交款要求”(下载方式同5.1招标文件下载方式)。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8日14时3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8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45开标室(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区)。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为: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南京建邺区梅子洲路69号
邮编:210019
联系人:栾昌花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栋A座6楼
电话:025-87715119
传真:025-87715110
联系人:刘兴宇、李扬
邮编:210029
E-mail:JS86531176@126.com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