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机车配件集中采购项目(编号:20-471)公开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内容第23包件120项,报价人资格要求变更为:
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国铁集团定点定项生产资质证明文件的生产企业或生产厂,注册资金(本)不低于200万元。
5.在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中的采购产品必须具备CRCC认证证书,原实行行政许可或产品认证管理的,行政许可证书或产品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6.所供产品需出具至少两个铁路局集团公司或机务段等铁路使用单位出具的运用考核报告。
7.报价人需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RIS认证。
8.报价人应为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
9.应符合新造电力机车的使用要求并提供主机厂的技术协议证明。
10.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权威第三方出具的检验报告。
技术条件变为:
1.表干时间:≤45min。
2.实干时间:≤25h。
3.憎水性:HC1级。
4.憎水性丧失特性:HC3~HC4级。
5.憎水性迁移特性:HC2~HC3级。
6.憎水性恢复时间:<24h。
7.体积电阻率:≥1.6x1013Ω•m。
8.相对介电常数:≤4.0。
9.介电强度:≥25kv/mm。
10.耐漏电起痕及电蚀损:不低于TMA2.5级。
11.附着力:1级。
12.耐磨性试验:≤0.15。
13.耐化学试剂试验:无脱落、起皱、起泡、变色现象。
14.耐油性试验:无脱落、起皱、起泡、变色现象。
15.污耐压试验:相同实验条件下,有涂层的污闪电压与无RTV绝缘子的污闪电压之比不小于2.0。
16.可燃性等级:FV-0级。
17.固体含量:≥50%。
18.剪切强度:≥3Mpa。
19.撕裂强度:≥9KN/m。
20.拉伸强度:≥3Mpa。
21.拉断伸长率:≥250%。
22.黏度:≥80s。
23.自洁性:不小于2级。
24.5000h人工老化实验:无过流,图层表面无漏电起痕及电蚀损伤。
25.冲击击穿电压试验:试片未发生击穿损坏。
(注:以上1-25项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参照DL/T627标准)
26.防火等级应达到EN45545标准中的R8要求。
27.冲击和振动试验:每轴向不低于5h随机振动和三个垂直轴向各冲击不低于6次后,产品应外观结构良好,表面不应有龟裂、起泡、起皮、掉渣、开裂、破碎等缺陷。
28.绝缘漆按照GB/T14834-2009标准检测应对不锈钢、铜、铝无腐蚀性。
其他内容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