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链应用试点系统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月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WHG815
项目名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链应用试点系统公开招标采购
资金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7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及单位
| 预算单价(元)
| 1
| 区块链可视化管理中台(存证验证模块)
| ★区块链平台数据存证基于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及数据加密等技术,实现电子证据或司法业务数据上链存证,存证数据可实现防篡改和可追溯,提升数据的可信度及安全性。须支持文件材料数据存证、结构化数据存证、操作行为数据存证。
★区块链平台可进行材料核验、固证取证、验真详情等,实现每一条存证数据都做到全面留痕,可验证存证材料的哈希值、存证时间、存证类型、存证法院等信息
需提供区块链管理平台和开发工具,包括用于编写、记录、测试、部署和监控分布式应用的工具SDK、API等。
| 1套
| 5000
| 2
| 立案材料上链
| ★本场景需立案系统对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链平台,实现立案材料上链。 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起诉讼并提交立案材料,法官将纸质材料扫描上传至立案系统形成电子材料,立案系统通过对接区块链平台,支持将起诉状、证据等电子材料进行司法上链存证,防止立案材料被复制、被篡改,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 1套
| 25000
| 3
| 审判文书上链服务(文书存证)
| ★本场景需审判系统能够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链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裁判文书上链法官在审判系统中制作裁判文书并盖章完毕,审判系统利用区块链存证技术,支持将案件已盖章的裁判文书进行司法上链存证,如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保障当事人、社会组织机构收到的裁判文书真实可靠,为司法公信提供支持
| 1套
| 25000
| 4
| 电子卷宗上链防篡改
| ★本场景需电子卷宗系统对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链平台,实现电子卷宗数据上链,防止篡改。
对于电子卷宗系统自己采集的数据,支持上链存证;对于其他业务系统已经完成在上链的数据,当流转到电子卷宗系统,支持对该数据进行自动验证,保证数据防篡改。
| 1套
| 30000
| 5
| 诉讼服务上链
| ★本场景需电子诉讼平台对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链平台,实现网上诉讼服务各业务模块用户行为、结构化信息、非结构化信息上链。
★本场景中电子诉讼平台需具备满足电子诉讼全流程安全可信当事人/律师通过电子诉讼提交的网上立案的结构化数据,以及诉状、证据等电子文件数据,入链固化,从当事人/律师上传到法官接收,保证全链路数据安排可信。
| 1套
| 30000
| 6
| 诉前证据存证验证
| 提供诉前在线存证与验证服务。
诉前证据存证验证平台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提供电子证据固化、证据哈希核验、提交诉讼等服务;
★诉前证据存证验证平台须对接电子诉讼平台,实现在线证据核验等功能。
| 1套
| 55000
|
注:1.所有招标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2.招标内容标注为“进口产品”的,满足需求的国产产品和进口产品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9日09点00分至2020年12月25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
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和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1月8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
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通过【政府采购】-【投标人/供应商】入口上传投标文件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提交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设备(具备IE11及以上的浏览器和数字证书驱动)及网络环境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prec.sxzwfw.gov.cn)主体库免费注册。
联系电话:0351-7731313
2.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xi.gov.cn)供应商库管理系统免费注册。
联系电话:400-8341-789
3.投标人参与项目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及时联系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51-23771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新晋祠路211号
联系人:马赟春
联系电话:15735035281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C区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采购文件(此文件仅用于查看,如参与该项目,请及时通过【投标人/供应商】入口登录系统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文件格式:*.ZCZBJ))
附件: |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 招标文件20201218145123.pdf | 2020-12-18 15:15:3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