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20012020000796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资阳市市级机关2021-2023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采购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2月10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
各潜在供应商:
经研究,现将资阳市市级机关2021-2023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ZYZFCG(2020)105号)补正如下:
一、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是约束采购单位与中标供应商行为并保护双方权益,保障合同顺利签订,投标人不得修改。因不可抗力事件或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三、《评分明细表》“报价”对应“说明”栏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采购文件须知附表规定执行。”修改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按照采购文件《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规定执行。”
2020年12月15日 |
更正日期 | 2020年12月15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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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资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 | 资阳市雁江区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28-26592153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资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 | 资阳市雁江区河埝街12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邓先生;联系电话:028-26206890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肖先生 |
电话: | 028-26592153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