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510801202000056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广元市网信系统技术平台项目建设采购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0年12月04日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更正内容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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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文件,第六章 “一、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
1、P47页,序号28,液晶拼接屏增加:所需尺寸≥46寸。
二、招标文件,第六章 “二、商务及其他要求中”
增加1:为满足采购人需求,本次采购的所有硬件、软件必须在采购人处进行部署,尤其软件系统不接受云账号服务方式。项目所涉及应用数据需全部存储在本地。(实质性要求)
增加2:为确保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为正规原厂生产,需获得原厂售后服务和真实履约能力。拟中标人需在挂网公示日起3天内提供涉及本项目生产厂商的证明文件和涉及本项目供应商的资质文件原件备查。(实质性要求)
更正1:原3.售后服务 3.4“所有服务(含软件及硬件的日常维护)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保修,即由供应商派人到采购人现场进行维修。”现更正为“提供所投产品(网络安全平台、业务系统平台)至少1名研发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对本项目网络安全平台和业务系统平台所涉及的功能进行定制化沟通与开发。(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承诺函,并盖投标人鲜章。)”
更正2:原4.其他要求 4.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需提供采购人指定样品,进行测试,如果测试不满足招标参数要求,则直接废标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现更正为“采购人有权在拟中标人挂网公示日起90天内对所投产品(流量探针、网络安全平台、业务系统平台、国产化网闸、国产防火墙)的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所有测试费用由拟中标人自理。经采购人测试后发现不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的,视为虚假应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承诺函,并盖投标人鲜章。)”
三、招标文件 第一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8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8日14:00(北京时间)。”现更正为“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31日14:0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31日14:00(北京时间)。
四、其他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 | 2020年12月15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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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
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万缘路与玉潭路交汇处附近东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839-326692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69号五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石女士;联系电话:0839-395858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肖红 |
电话: | 0839-3310759 |
五、附件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