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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 1.负责食品制作、餐饮服务、餐厅清洁及管理工作。
2.负责厨房食品制作任务和餐厅工作协调,确保员工关系和谐。
3.负责菜单的筹划和更换,以及新品种的研发。
4.按照要求控制好成本并保证菜肴质量、服务水平。
5.定期征求客户对菜品质量的意见,并按照要求及时改善。
6.负责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工作。
7.做好成本核算。
| 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标准、份量等要求按食材的成本价格销售,如需调整的,需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再实施。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1.高度重视食堂管理工作,有工作计划,建立了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措施。
2.明确了食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人定期深入食堂检查指导。抓好日常管理工作,责任明确。
3.食堂管理有相应的目标任务,有评估,奖惩办法具体、落实兑现。
4.设有食堂卫生监督管理员,负责食品卫生每天监督工作。
5.建立食物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并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
6.从业人员全部取得健康合格证。定期复检,未发现带病上岗人员。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在食堂显要位置公示。
7.从业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工作前洗手消毒,坚持工作时穿戴清洁整齐的工作服、工作帽上岗,不在工作场所吸烟,不留长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从业人员不得接触有毒、不洁物质。
8.从业人员不脱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及时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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