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div,td{ .h1 { padding-top:10px;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26px; COLOR: #003cc8; LINE-HEIGHT: 40px; .h2{ margin-top: 10px; font-size: 16px; font-weight: bold;.info{ margin-top: 15px; height: 2; text-indent: 2em;.text-area{ text-indent: 2em; margin: 0 auto; padding-top:5px; padding-bottom:5px; text-align: left;.sinfo , .text-area { text-decoration:underline.txt18 { padding-top: 10px; FONT-WEIGHT: bold; FONT-SIZE: 26px; COLOR: #003cc8; LINE-HEIGHT: 40px;/* FONT-FAMILY: "宋体"; */ TEXT-DECORATION: none;.btn { padding: 6px 12px; margin-bottom: 0; height: 1.42857143; white-space: nowrap; vertical-align: middle; -ms-touch-action: manipulation; touch-action: manipulation; -webkit-user-select: none; -moz-user-select: none; -ms-user-select: none; user-select: none; background-image: none; border: 1px solid transparent; border-radius: 4px;.btn { padding: 6px 20px;.btn-default { background-color: #fff; border-color: #cc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 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榕发改审批[2020]1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中医院,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晋安区五四北片区,晋安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西侧、坂中路北侧、战峰雅苑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1374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68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0546平方米,新建门诊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体检及科研楼、制剂楼、污水处理站,液氧站以及室外景观配套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福州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智能化、医技区域深化设计、净化区深化设计、医疗气体、空调通风、消防(各专业消防图纸)、电梯(含装饰)、人防(含人防急救医院)、二次装修、固定家具、物流系统、污水处理站、液氧站、智能停车系统、夜景照明、标识系统工程、以及室外广场、绿化、景观、道路、停车场、综合管网(含管道接入接驳设计)、场地土石方、充电桩工程等室外总体工程和建筑外立面、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外幕墙(含节点深化设计)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以及初设图纸中所涉及全部内容的深化设计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编制工程预算。装配式建造需符合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及永久围墙(含因周边高差需要施工的挡墙等)、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现状场地苗木砍伐外运、垃圾清理)、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井点降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精装修工程、固定家具、服务台、盆及附属柜体、橱柜工程、帘体轨道及床帘等)、净化工程各专业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用不锈钢药品柜、器械柜、麻醉柜、不锈钢刷手池和污洗池、不锈钢记录台、观片灯及输液轨道等)、人防工程、给水工程〔给水系统(包括生活、消防及景观给水等)、无障碍工程、排水系统(包括雨水、污水及污水处理站、垃圾站等)、暖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及新风系统、净化空调、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系统、人防暖通系统等)、医疗气体系统、电气工程(包括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人防电气工程;绿色节能措施等)、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共广播兼消防应急广播系统、信息发布系统、IP网络电视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无线对讲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无线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车辆引导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BA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病房呼叫系统、自助服务智能终端系统、医用呼叫对讲系统、智能排队叫号系统、视频示教系统、时钟系统、一卡通系统(包括:食堂消费、门禁(人脸识别)管理系统等)、程控交换系统、综合可视化系统集成管理平台、机房工程、手术室示教系统及ICU病房数字交互探视系统等】、室外总体、绿化景观、室外给排水电气工程(含综合管沟)、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路灯、夜景照明、污水处理站及充电桩工程等室外总体工程和建筑外立面、海绵城市、放射性场所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放射诊疗场所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等区域内全部施工)、放射科及检验科等相关医技科室需配合院方要求设计施工到位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本项目通信接驳工程、雨污接驳、管线及破路开口、外部道路至红线内部的施工便道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分包单位需报业主及代建方确认后方可实施。充电桩工程需按照《福建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程》配建标准配置到位。以上施工范围的费用已综合在初设概算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③BIM技术要求: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应按照各专业图纸图审后2周内完成设计BIM工作,并及时提交成果至业主方。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现场延伸,形成施工阶段BIM,实际投入现场管理工作中,施工BIM成果需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实时更新,每期上报进度款时需同步提交BIM成果。以上费用已综合在初设概算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不另外计取。④实体模型要求:中标方需按照业主方提供的尺寸制作建筑实体模型一套放置于项目部现场(包含全院区)。以上费用已综合在初设概算中,投标时应综合考虑,不另外计取。⑤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⑥中标人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⑦中标人须协助建设单位办理项目的施工图审、工程规划许可证、工业化建筑评价认定、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以及市政配套设施申请等项目所需建审手续。⑧中标后,若业主方提出不涉及重大规划调整事项的平面需求变更或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单位需无条件配合修改平面布局及其他专业相应调整,直至满足业主方要求(中标单位应总体考虑优化,总费用不得超过中标价)。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023544775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 101385.7136万元,设计费暂按:968.76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102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合同开工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包括设计、施工的工期,竣工日期以人防、消防验收通过日期为准,若因业主原因导致无法开工的,总工期按逾期开工天数相应顺延。设计工期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支护施工图;3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支护图审工作;1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纸审查合格(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五大专业);25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纸设计工作,达到可编制项目预算编制深度(含各种专业的深化设计)。施工工期要求: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桩基支护工程;11个月内完成至地下室顶板;14个月内完成主体封顶,29个月内完成室内单体工程、外架拆除,32个月内完成室外管线景观工程,34个月内完成消防、人防验收及单体验收,若遇验收政策调整,也应在此规定时间内完成。;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合格标准,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符合《福建省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试行)办法》等现行最新法规要求,并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9.其他资格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9.其他资格要求。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壹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具备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钢结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钢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钢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文件,钢结构构件厂商注册地需在福州区域范围以内(含各县、市)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财产未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④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处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未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⑤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15 09:00:00 至 2020-12-21 17:00:00 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01-11 09: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 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 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建总大厦, 邮编:350005 电子邮件:/ 电话:0591-8341169, 传 真:/ 联系人:宋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路天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齐安路100号综合楼二楼201-210单元, 邮编:350008 电子邮件:/ 电话:13950459184, 传 真:0591-83819956 联系人:黄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号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