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山湖区市政道路综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洪青山湖招字(2020)第19号
2020年青山湖区市政道路综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湖发改字[2020]第31号文件批准建设,本项目拟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进行建设,项目代建业主为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2020年青山湖区市政道路综合改造工程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北京东路一京安路)、京安路(京东大道一艾溪湖南路)、高新五路(京东镇政府西门一京东大道)、石泉路(高新大道华润地块北侧)塘下路(御锦城小区北门一北京东路)、飞燕路(高新南大道一南池路)共6条道路及区政府平台。
3、本项目投资:约8076.54万元,其中建安费:61660644.47元。建设资金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区财政和所涉镇各承担一半(如市里有奖补资金,则按辖区道路长度比例分摊扣除后,各自承担一半)街办承担部分由区财政统筹;
4、(1)主要建设内容: 京东大道(北京东路一京安路)改造工程,该项目为次干路,本次对改造范围内路面病害进行修复,将双向四车道机动车道拓宽至双向六车道,同时对全线非机动车道进行沥青罩面,迁改2根国防光缆并对人行道及其他设施进行改造;京安路(京东大道一艾溪湖南路)改造工程,该项目为次干路,本次改造先全部铣刨机动车道,对全线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水泥砼路面)进行病害处治后加铺沥青罩面,并对人行道、交通设施(标线)、雨水管道、检查井、道路照明等工程进行改造;高新五路(京东镇政府西门一京东大道)改造工程,该项目为支路,本次对车行道进行病害处理并对下水道进行改造等工程;石泉路(华润地块一高新大道)改造工程,该项目为支路,本次对车行道进行铣刨加铺沥青处理,并对人行道、检查井及雨、污分流排水管道、增加照明等工程进行改造;塘下路(御锦城小区北门一北京东路)改造工程,该项目为支路,本次对道路路面进行病害处理、加铺沥青及雨水口、检查井的加固抬高;飞燕路(高新南大道一南池路)改造工程,该项目为支路,本次对道路路面进行病害处理,加铺沥青并对下水管网清淤疏通及迁改2根国防光缆等工程。
(2)主要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包含六个道路及区政府平台的改造。其中京东大道(北京东路-京安路)为次干路,全长约780m(路宽50m);京安路(京东大道-艾溪湖南路)为次干路,全长约810m(路宽40m);高新五路(京东镇政府西门-京东大道)为支路,全长约270m(路宽16.7-21m);石泉路(华润地块-高新大道)为支路,全长约480m(路宽20m),为新建道路;塘下路(御锦城小区北门-北京东路)全长约630m(路宽5m);飞燕路(高新南大道-南池路)为支路,全长约344m(路宽25-49m);
区政府前广场的沥青摊铺、人行台阶改造及绿化提升等工程。
5、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及交通、排水、照明等工程),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及后续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测量等;
(2)施工总承包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施工(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及交通、排水、照明及强、弱电迁改等工程)及建设方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其他项目。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7、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8、质量要求:
8.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8.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 设计资质: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施工资质: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单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为外埠来赣单位: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设计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②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有效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审批[2020]4号文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申请人拟派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5.1、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道路类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3、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经理可由同一人担任)
5.4、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5.5、拟派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市政类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其中安全员提供岗位证书或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可”。(联合体投标的,仅要求负责施工的单位提供)。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施工的单位;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2家。
7、其它说明事项: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交五十万元人民币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形式:a、银行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企业基本帐户转出;b、银行保函,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或者南昌市辖区内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无固定期限银行保函。c、年度保证金,年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执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实施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试行)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74号),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与逐次缴纳投标保证金同等有效。凡已缴存南昌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企业,应将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的复印件作为缴存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在开标现场出示加盖单位公章的缴存证明复印件作为已完成投标保证金缴存的有效证明文件,银行保函原件开标现场单独递交,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未按照约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1-6条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3)本次招标执行江西省住建厅赣建招标【2019】1号文件精神,投标人提供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盖有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复制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复制件是指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彩色的文件。
(4)本项目执行赣建招[2019]10号文件精神,开标时,投标人可提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
(5)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南昌市有效应对疫情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暂行)的通知”(洪府发[2020]6号文)文件精神:疫情期间,取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时要求注册建造师担任委托人的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即日至2021年1月14日,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新法制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昌市幸福渠水域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昌市青山湖区顺外路2171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91-882500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骏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远帆大厦A座1404室
联 系 人: 万志良
电 话:1817098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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