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2-1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惠州中兴大道旭硝子厂以北段道路工程设计【设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惠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设计,招标代理:惠州友辰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兴大道(旭硝子厂以北段)道路工程设计已由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以惠仲科函【2020】520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兴大道(旭硝子厂以北段)道路工程设计
2.2招 标 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3项目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沥林镇
2.4项目概况:本工程道路全长约655.4米,红线宽度36米,为双向六车道的城市次干路。其中在东侧人行道红线外设(3.89*1.95m)四回110KV+二十四线10KV电缆沟,电缆沟总长918米。本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含箱涵)、排水工程及照明工程、电力管廊、通信管沟、交通及绿化等内容。
2.5本项目总投资约7489.34万,其中建安工程费5861.94万元,设计费188.52万元。
2.6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中兴大道(旭硝子厂以北段)道路工程设计,具体以有关部门批复为准。工作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道路、箱涵、排水、交通、电力、通迅、绿化、照明等专业工程),现场指导与验收等后续服务,具体以有关部门批复为准。
2.7设计工期要求: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确定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经审查部门发现问题5日历时完成补充、修改。具体工期以签定合同为准。
2.8质量要求:合格,设计成果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分别满足设计和施工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2.9资金财政资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3设计项目总负责人1人,必须具有市政类或路桥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市场平台办理并通过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市场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6万元(按本工程设计费用2%计算,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检测是否有效为准,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保证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缴纳工作。)
(一)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负责收取,招标人可以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二)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5.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部分流程的函》(惠公易函【2020】34号)的规定,取消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环节,凡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6.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超过系统发布的询疑时间的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进行答疑。
6.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投标上传工作。
6.3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投标相关事宜
7.1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递交。
投标人的纸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投标文件各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均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纸质投标文件所呈现的二维码须与系统内电子版的保持一致),并在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参照惠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补充通知》(惠市规建〔2010〕7号)文件规定,凡存在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不递交标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4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将对投标人在系统递交的PDF及工程量清单xml格式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测,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硬盘序列号、软件序列号异常一致的,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并将记录上传到行业主管部门。
8.电子交易规则
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752-2609215
联系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投资控股大厦8楼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友辰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工
联系电话:0752-2020688
联系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3号博美堂大厦9楼911室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3278475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人才服务大厦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