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2-11,公告主要内容为:河西区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机关)2021年-2022年宁河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服务(项目编号:TJRR-CG-20201201)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天津-河西区,所属行业分类:财政局,招标编号:TJRR-CG-20201201)公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机关) 2021年-2022年宁河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服务 (项目编号:TJRR-CG-2020120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2022年宁河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RR-CG-20201201 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宁河区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服务 预算金额:2400.0万元 最高限价:24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300 | 30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2包 | 是
| 300 | 30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3包 | 是
| 300 | 30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4包 | 是
| 300 | 30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5包 | 是
| 300 | 30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6包 | 是
| 300 | 30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7包 | 是
| 300 | 30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第8包 | 是
| 300 | 300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中小微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承担的服务。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应在有效期内);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10日到 2020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方式: (1)交纳招标文件费后,以纸质版文件售出。未在规定时间交费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在开标当日(2020年12月31日09:30前)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存档;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机关) 地址:芦台镇光明路 联系方式:张秀霞 022-69116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东江道与内江路交口香年广场B座11层 联系方式:022-88262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玉宝 电 话:022-88262027-82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瑞融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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