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Q2017-101#B地块保障房工程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XQ2017-101#B地块保障房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高新技术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如皋高新技术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项目地点:如皋市城南街道平明社区9、10组
⑵项目规模:GXQ2017-101#B地块保障房项目施工建筑面积约59000平方米,总投资约53000万元。
⑶工期要求:25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交全套施工图(完成并提交全套施工图,并通过图纸审查)
⑷质量要求:合格
⑸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相应的标段内容如下:
标段
| 名称
| 规模及内容
| 招标控制价
| 1标段
| GXQ2017-101#B地块保障房工程施工图设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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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需满足以下条件:
①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③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
拟派项目组成员:项目组设计师配备不少于5人(含项目设计负责人),其中建筑、结构专业须具有相应专业一级注册证书;电气、给排水、暖通等设备专业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注册证书。
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7)其他:
1、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的缴费明细。
2、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间作为设计负责人承担过的单份合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民用住宅项目设计业绩(需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
⑴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⑵不接受招商建设项目业绩和联合体项目业绩;⑶时间、设计负责人、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
3、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原则上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 12 月 12 日至2021年 1 月
4 日 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南通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月4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时间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本公告及招标文件所称“近ⅩⅩⅩ年”、“ⅩⅩⅩ年”等均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推算。(如公告发出之日为2017年10月1日,则1年指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1日,以此类推)
招标人:如皋高新技术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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