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州分行律师库采购项目(项目编号:62QHD2020001ZX),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州分行,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州分行律师库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全州建议通过公开竞争性磋商拟入围3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服务单位,其中1家作为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服务费预算不超过3万元/年,负责全州法律事务审查、咨询,并出具法律事务意见书;从中确定2家重点开展专项法律诉讼事务。
1.3服务期限:日常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1年。专项法律诉讼事务以合同约定为准,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由本级行法律与合规部牵头,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对律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选聘。
1.4 服务地点:甘南州。
1.5 本项目划分两个分包,具体分包划分如下:
分包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州分行律师库采购项目(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入围1家律师事务所,项目预算为3万元/年(含税),服务期1年。
分包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州分行律师库采购项目(专项法律诉讼事务服务),入围2家律师事务所,项目预算为每笔/每户诉讼案件固定费用不得超过3000元,具体费用按实际发生量(笔数/户数)结算,其中诉讼事项律师服务费支付采取风险代理付费方式,部分费用与诉讼处理结果、减免损失结果、收回资金金额等因素挂钩,即固定费用+风险代理费用。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分包数为2个。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三年(2017-2019年度)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2.3 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4 供应商须具备三名(含)以上的专职律师,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及不良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服务团队成员均应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并具有三年以上(含)律师执业经验(需提供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2.5 供应商须提供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一个同类项目业绩的证明文件(分包一需体现日常法律事务服务内容,分包二需体现专项法律诉讼事务服务内容。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或代理的具体案件裁判文书;若为合同,则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日期页))。
2.6 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7 本项目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查询的公告发布之日起信息截图为准(供应商应答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在磋商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答。
3.获取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3.2 响应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响应文件:
(1)华信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帐号注册:
未注册用户,需输入网址(https://hxcg.hxdi.cn/),点击系统注册,根据操作手册完成在线注册,注册提交审核后可提醒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孙先生15868838438)查看审核状态以便及时审核(注册步骤、支付步骤详见网站:【采购电子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点击用户登录,根据操作手册完成标书费缴纳。
(2)费用支付:
响应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肆佰元】(¥【4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电子缴费【缴纳400元】。电子缴费方式如下: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售卖期间,通过华信电子采购平台(https://hxcg.hxdi.cn/)完成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标书费缴纳。转账成功后,将转账凭证、报名资料以及发售登记表邮件发至邮箱sunyang.hx@chinaccs.cn,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孙先生15868838438)。邮件正文标注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3.3 报名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4.2 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285号新胜利宾馆10楼会议室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4.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4.4.3 未按照本磋商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的。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仅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http://www.chinapost.com.cn)、{本网站(http://www.{wz_now/)及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公告信息,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南州分行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敬武
联 系 人:张伟
电 话:15868838438
电子邮件: sunyang.hx@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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