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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中涵机公租房厂区地下室人防工程
邀请招标公告(重新招标)
编号:华兴源莆招[2020]111-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中涵机公租房厂区地下室人防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拟邀请单为福建宝宏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厦门鸿扬民防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中马人防设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
2)工程建设规模:地下室建筑面积6476.63㎡,工程造价约61万元;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并结合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
4)工期要求:总工期:15个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设备生产和安装企业资格认定证书及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0年12月11日起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发布邀请招标公告。
4.2投标人领取招标资料时间: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801。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人交纳。未按期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人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后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2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
电话:13859801893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13666932108 ;
联系人: 小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