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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梅山镇中心幼儿园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南建标[2020]107号
各投标人: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南建标[2020]107号的南安市梅山镇中心幼儿园补充通知修改如下:
1.根据闽建筑函〔2020〕50号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修改为“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2.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第3点“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
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修改为“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③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泉州市公共资源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并导入投标文件。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投标了工程电子保函”平台运营商无比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热线电话:4000520013 。”
2、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本修改通知的内容若与原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之处,以本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
3、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及补充、修改通知同时发布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南安市人民政府(http://www.nanan.gov.cn/zwgk/ztzl/ggzyjy)”,投标人应自行查阅,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查阅,后果自负。
招标人:南安市蓝园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