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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防洪及排水除涝工程(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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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施工图纸调整,新施工图纸随本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其他文件-其他”中自行下载。
二、因施工图纸调整本工程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发布的编制时间为“2020 年12月08日”的《工程量清单》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中的“工程量清单文件”自行下载。
三、投标人必须恪守诚实信用原则,投标文件不得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内容的情形,且不得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或投诉。异议或投诉处理期间,招标人或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利要求相关方提供处理异议或投诉所需要的有关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原件,相关方必须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 个工作日内执行书面通知所要求的内容,否则招标人或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按不利于相关方的方式处理。
若因投标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或投诉,或因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被驳回,或投诉不成立,导致招标人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间延后,相关投标人须赔偿招标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延误开工违约金)。
四、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部分内容与本答疑不符的,均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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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12月11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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