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0-12-12,公告主要内容为:成都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成都,所属行业分类:办公,中标商: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01852020001118,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01852020001118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高投置业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1008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1286412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
名称:成都高新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场地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属事业单位成都高新区融媒体中心办公场地用房租赁,租赁房屋需是办公或商业用房,主要包括中心人员日常办公区域。;
服务要求:提供的房屋应无消防隐患、结构质量安全隐患,采购人可以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
服务时间:3年(2020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4日);
服务标准:房屋无消防隐患、结构质量安全隐患。房屋装修满足办公需求,水电改造合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组长:罗雪婷 成员:赵结民、王伟(采购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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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发放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按以下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由采购人承担。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7291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监督管理办公室: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计划号: 备案号(2020)1450号。
预算金额:1290000元
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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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10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6976266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雨霏;联系电话:028-8779783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郑小姐、胡小姐 |
电话: | 13111881297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