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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17.177438延平区政协大楼二、三层露台防渗及三楼卫生间改造修缮工程项目投标邀..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福建省217.177438延平区政协大楼二、三层露台防渗及三楼卫生间改造修缮工程项目投标邀..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0-12-11
详细内容:
【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电话:010-63009628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延平区政协大楼二、三层露台防渗及三楼卫生间改造修缮工程项目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互华延平2020-263



南平市林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正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德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平区政协大楼二、三层露台防渗及三楼卫生间改造修缮工程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委员会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93号;

2.2.工程建设规模:78692元(其中暂列金200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延平区政协大楼二、三层露台防渗及三楼卫生间改造修缮工程项目,具体以该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2015版)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设置业绩;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8692元(其中暂列金200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开标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根据闽建筑文件关于公布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的建筑企业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按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本项目建造师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资格。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10日8时30分00秒至2020年12月20日17时30分00秒(节假日除外)在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124号30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意见》和《福建省政府投资小规模工程施工简易招标办法》闽发改法规﹝2016﹞5号。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21 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124号301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网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路93号

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8960663575,传真:/

联系人:吴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124号301室 ,邮编:35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9-6176713,传真:/

联系人: 小江。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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