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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2020-12-10
沪蓉高速公路青龙互通至焦溪古镇连接线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沪蓉高速公路青龙互通至焦溪古镇连接线工程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苏发改基础发[2018]1135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常州市天宁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天宁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沪蓉高速公路青龙互通至焦溪古镇连接线工程试验检测项目QLJX-LJX-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沪蓉高速公路青龙互通至焦溪古镇连接线工程起自常焦线交叉口,利用现有道路向东延伸,经郑陆镇,跨北塘河,经三河口片区,止于焦溪古镇与常焦线交叉处,全长8.342公里。道路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0m,标准横断面为中间带2m+路缘带2×0.5m+×行车道2×2×3.75m+硬路肩2×3m+人行道2×3m。新建段道路结构为4cm SMA-13细粒式沥青砼+8cm SUP-20中粒式沥青砼+0.6cm稀浆封层+36cm抗裂嵌挤型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10%石灰土底基层;老路利用段视道路现状进行铣刨、加固处理后,加铺水稳碎石基层和沥青砼面层。人行道采用6cm道板砖面层。全线共新建和重建桥梁8座,均为中小桥梁。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QLJX-LJX-JC标段,招标内容:施工范围内的常规项目检测及技术服务。具体包括:按规定频率(即发包人批准的频率)对所有项目进行质量抽检;对标准试验进行抽查复核抽检;检查关键工程的工艺性试验;对监理人和施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检查、报告;配合发包人进行日常现场质量管理、月度检查、季度考核工作等;配合本项目各项创建工作。
现场服务期12个月,本项目缺陷责任期2年,中标人按相关规定进行缺陷责任期和交竣工验收期的服务。
质量目标: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资质。
(3)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近五年(指2015年12月1日至今,以系统登记的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工程造价不低于2.2亿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检测工作(不含大中修或养护工程)。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为暂定A级或以上级别。
(6)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证书》。近五年(指2015年12月1日至今,以系统登记的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工程造价不低于2.2亿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检测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8)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颁发的《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证书》。近五年(指2015年12月1日至今,以系统登记的完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工程造价不低于2.2亿元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检测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9)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投标人所属地社保系统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社保缴费明细清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及其子公司、相关联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同一试验检测单位在本工程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行政主管部门、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已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理、施工等单位委托的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得参与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市天宁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天宁区竹林北路256号二楼202室
联系人:黄俊杰
电话:0519-69663228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进区延政中大道世贸中心大厦A801室
联系人:蒋新涛、余洋
电话:0519-89891660
8.其它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于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加密投标文件,并按时解密。
8.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3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5818219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信息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公告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含澄清和限价),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含平台费用200)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购。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的解密。
(3)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锦绣路2号1-1号四楼406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4)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5)二次开标会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的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包括一次开标和二次开标)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8.6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电子签章”。
8.7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