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河道内村庄搬迁安置项目(一期) 工程总承包,M1301000205506904003c08,
大厂回族自治县河道内村庄搬迁安置项目(一期) 工程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厂回族自治县河道内村庄搬迁安置项目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审批[2020]00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大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回迁组团住宅小区建设,小区内部包含:回迁住宅、公建配套设施、商业配套、地下工程及室外基础设施建设。
2.2招标范围:包括给排水系统(供水管网、中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管网,井室、阀门(球阀)等,不含污水处理设备及中水泵);燃气系统(燃气管道、调压设备等,不含燃气开口及户内燃气壁挂炉);供电系统(高低压配电设备系统、含管道、井室、高压电缆、低压电缆、充电桩电量增流等,不含路灯等);智能化系统(综合管道、穿线、井室等,不含入户终端设备,可视对讲分机、监控设备等)工程总承包工作,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设计业绩要求:承担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或独立完成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业绩。施工业绩要求:承担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或独立完成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业绩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公共设备(给水排水)注册工程师资格;
3.5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6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合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8不同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申请人(包括其股东)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联企业等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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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合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5)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11 09:00至2020-12-15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进入 E 招冀成-标准版,进行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下载,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31 09:30:00,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大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众通(河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大安东街30号(二楼) | 地址: | 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夏垫镇夏安南路53号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王守江
| 联系人: | 李经理 |
电话: |
13931686635
| 电话: | 18533789868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