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供电段公开询价
工器具采购公告
编号:HGDX-20-08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供电段对下列物资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询价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工器具
|
包件
| 序号
| 物资编码
| 品名
| 型号规格
| 单位
| 实际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最高限价(单价,不含税)
| 最高限价(总价,不含税)
|
1
| 1
| 274020300011
| 充电式电动往复锯
| | 台
| 11
| 签订合同后3天
| 呼和、集宁地区
| 2920.4
| 32123.9
|
2
| 018890004546
| 多功能工作台
| | 台
| 11
| 签订合同后3天
| 呼和、集宁地区
| 752.2
| 8274.3
|
3
| 275190200627
| 充电式液压钳专用压接模
| | 副
| 14
| 签订合同后3天
| 呼和地区
| 185.8
| 2601.8
|
合计
| 43000.0
|
二、商务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企业商业信誉信息(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询)和完善的财务或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按注册时汇率计算)及以上,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5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13%增值税发票。
6报名商家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7代理商应具有制造商颁发的授权证明书(附证明材料)。
三、技术规格要求
(一)充电式往复锯程技术条款
1总则
1.1本技术规格为最低限度技术要求。凡本规范中未规定,但在相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投标人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
1.2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如有异议,都应在投标书中以投标偏差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3本规范所建议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投标人应按更严格标准的条文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1.4本规范经招标、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本规范主要的技术依据为表1-1所列标准,这些标准的内容与本技术规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投标产品应满足表1-1所列标准的要求。
2总体技术要求
2.1充电式往复锯电池必须为原厂电池,电压不得小于18V且容量不低于4.0AH。
2.2充电式往复锯冲程长度不小于28mm。
2.3充电式往复锯切割深度:钢材不小于20mm,木材不小于250mm,钢管直径不小于130mm。
2.4充电式往复锯空载往复频率:冲程数(第1齿轮/第2齿轮) 2400/2700spm。
2.5充电式往复锯锯条长度不小于250mm,材质必须满足切割金属条件。
3.质量保证
3.1主机质保期限不得少于1年
3.2电池,充电器质保期限不得少于半年
(二)快速加持固定台虎钳技术条款
1.1本技术规格为最低限度技术要求。凡本规范中未规定,但在相关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或IEC标准中有规定的规范条文,投标人应按相应标准的条文进行设备设计、制造、试验和安装。
1.2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招标人认为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如有异议,都应在投标书中以投标偏差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3本规范所建议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投标人应按更严格标准的条文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
1.4本规范经招标、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本规范主要的技术依据为表1-1所列标准,这些标准的内容与本技术规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为准),投标产品应满足表1-1所列标准的要求。
2总体技术要求
1.加持范围不应小于880mm,加持台必须有外力紧锁装置且放置在各种地面稳定性必须强。
2.支持力需满足0-1000KG,称重需满足0-200KG。
3质量保证
3.1质量保证期限不得少于1年
(三)充电式液压钳专用压接模技术条款
1技术参数要求:
1.1尺寸:长:48mm 宽:38mm
1.2通用性要求:应匹配既有工具充电式液压钳B600配套使用
1.3投标人须为设备生产制造商,并具备对模具开模定制的能力。
1.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并通过国家认可委的CNAS认可资格。
1.5为满足产品安全使用及售后服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CNAS认证的检测实验室并出具国家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颁发的认证证书,现场原件审核。
1.6为保证产品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应具备符合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五星级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现场原件审核。
1.7为了保证产品使用质量及匹配性能,要求须携带样品现场进行试用。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单价含安装费用、运费及装卸费。
2.报价单须逐项填写,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处加盖公章。价格应包含:不含税单价、总价、含税单价、含税总价等。所有内容必须,不含税单价金额至角且不得有余数,手写或涂改的均视为无效报价(签字除外)。
3.报价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2日17时00分,报价单位将报价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hgd_clk@163.com邮箱,所有扫描文件上署名单位名称及报名项目编号,格式为:XXX公司-项目编号。不接受电话或传真报价。过期视为无效报价。
3.1不接受预付款要求。
3.2每家报价单位只允许进行一次有效报价。
四、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0471-2244533联系人:郜磊
公开询价程序咨询电话:0471-2244583联系人:卢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