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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梧垵溪第二污水通道工程(纵一路-晋新路)补充及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晋江市惠众水利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晋江市梧垵溪第二污水通道工程(纵一路-晋新路)(招标编号:晋政施招20201203095),现发布补充及修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修改:
1、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0项 第18.1/ 18.2.1条款中的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修改为: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0.
| 18.1/ 18.2.1
| 投标保证金
|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
①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补充缴款凭证(如有)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评标时,评标委员应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收讫证明”并与泉州市公共资源信息网公示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其年度投标保证金处于正常状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做否决投标处理。
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③投标人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泉州市公共资源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并导入投标文件。如遇开函问题,可直接联系“投标了工程电子保函”平台运营商福州无比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热线电话:4000520013。
④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下简称“投标保函”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a、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b、采用纸质投标保函的,应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2、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1项 第2.1条款 K值取定
修改为: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
| 2.1
| K值取定
| 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为:8%~ 12%(含8%,不含12%),其值在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数字,K值在所有投标文件按规定解密后,由招标人公开抽取。K 值分三次抽取,首先抽取整数位,其次抽取小数点后第一位,最后抽取小数点后第二位。
|
3、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 第6项 第3.1.9条款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修改为: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6
| 3.1.9
|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适用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不适用。
2、“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4、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2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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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2.5 条款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修改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填入。
5、本补充及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都具有约束力。补充及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及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本补充及修改通知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 标 人:晋江市惠众水利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20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