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歧口互通式立交增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7513002G01,
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歧口互通式立交增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歧口互通式立交增设工程监理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歧口互通式立交增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沧发改审批[2019]72号文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沿海高速公路沧州歧口至海丰段歧口互通式立交增设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冀交公[2020]138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1亿元,其余由渤海新区管委会承担,出资比例为政府专项债券43.5%,渤海新区管委会56.5%,招标人为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地点:国道G337(歧河路)与国道G228(沿海公路)交叉附近。
(2)项目概况:沿海高速公路歧口互通式立交增设工程(K258+910-K260+110)位于沿海高速公路K259+348.651处,采用A型单喇叭互通型式,A匝道上跨高速主线。互通出口与歧口互通连接线平行。
除收费站广场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外,其余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互通区新建大桥301米/1座,小桥2座(其中1座拼宽),涵洞3道,通道2座(其中1座拼宽)。设置标志、标线、护栏、轮廓标、隔离栅等交通设施。机电工程包括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和通信系统。绿化工程包括互通区、路基边坡、收费广场、收费站区等绿化,并增设互通灌溉系统。
设置歧口互通收费站1处,房建工程总建筑面积2391.61平方米。监理服务期: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土建、交安、绿化工程施工等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机电工程施工计划工期6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房建工程施工计划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监理服务期为48个月;监理工程质量目标: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达到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达到优良;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设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本次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土建、房建、绿化、交安及机电等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交工、竣工、试运行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本次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并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且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投标人)已被录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
3.1.2业绩要求:独立完成过1条(段)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至少含路基、路面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业绩。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 1 年(2019 年 11 月 1 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监理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并在本单位注册, 并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中总监理工程师截图。
担任过1条(段)人民币1亿元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至少含路基、路面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工作经验。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2017年11月1日至今)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包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交通运输部批准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10 09:00至2020-12-16 17:00,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30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2月3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电子签收凭证时间即为电子签到时间。招标人定于2020年12月30日09时30分在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应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工作。因防范疫情的需要,招标人只在网上开标大厅开标,不再组织现场开标程序。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沧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沧州市高新区河工科技园2号楼618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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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联系人: |
满红、徐庆峥
| 联系人: | 常泳波、侯玉阳 |
电话: |
0317-2060686
| 电话: | 0317-208015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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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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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xzb0317@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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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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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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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
附件:2监理招标公告附件1-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