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村回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5113001B01,
【孟村回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孟村回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孟村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关于孟村回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 孟村县六纬路东段南侧
2.项目建设期:勘察、设计周期 20 日历天;
施工工期至2022年8月底。
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71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80平方米,其中新建幼儿园教学楼建筑面积为5520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20平方米,空调机房建筑面积为4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排水、供电、供暖、围墙、大门、绿化、硬化等附属工程。
4.质量标准:勘察质量标准: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幼儿园新建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本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在本单位近三个月(8-10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高级职称(建筑工程专业);
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岩土)。
3.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要求。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联合体投标,勘察设计单位:需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投标人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其余各方均应具备与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相对应的资质条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5)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须有符合上述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6)本文件中的投标人均指联合体牵头人。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10 09:00至2020-12-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30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孟村回族自治县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昌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民族大街南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颐和大厦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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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61000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姜文静 |
电话: |
0317-6829306
| 电话: | 155117751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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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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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bchgc@163.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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