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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XNZCL(2020)007号2020年12月09日
乡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五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整体委托运营服务”项目需求评审公告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乡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委托,就乡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五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整体委托运营服务”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现将论证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2020年12月10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止(1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形式将相关意见和依据向采购人反馈,逾期不予受理。一、项目名称:乡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五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整体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乡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采购人
五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整体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5718706.15元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姓名
职称/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刘禹
副教授
山西师范大学
13191117739
王建明
工程师
山西名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3703578599
王沁君
工程师
临汾临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513656728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乡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五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整体委托运营服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专家组根据《乡宁县管头镇、西坡镇、台头镇、枣岭乡、光华镇五个五乡镇污水处理站整体托管项目实施方案》,经充分讨论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相关标准及规范,方案设计合理,实现功能目标明确,满足技术、服务和安全等要求及项目实施所要求的交付标准和履约要求,落实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等政策要求。
乡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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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预公告
乡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五个乡镇污水处理站整体委托运营服务”项目需求评审公告
[2020-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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