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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渔洋里片区配套道路及排洪渠)勘察、设计(重新招标)
答疑纪要(一)
招标项目编号:E3509210902100068002
各投标人: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霞浦新能源产业园区及配套设施项目(渔洋里片区配套道路及排洪渠)勘察、设计(重新招标)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一、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
1、问: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第①④项或第②③④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④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本项目接受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质疑:本项目为福建省内的项目,该项目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及对联合体单位组成的要求,完全偏离了该项目的实际所需。在福建省内,能达到该项目资质要求的企业几乎没有,这样,可以理解为隐性的筛选了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特定为某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量身定制的。请给予回复,谢谢!
答:本项目包含市政道路、桥梁、排洪渠等设计及勘察内容,资质设置符合规定;本项目是面向全国招标,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福建省内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单位不少,全国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单位数量更多;本项目不存在量身定制情况。
为了保证充分竞争,本项目的联合体要求修改为:“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市政设计资质、水利设计资质、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第70页“商务分评分标准”表中“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得1分,具有二项及以上的,加1分。类似工程项目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2亿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修改为:“投标人近五年内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得1分,具有二项及以上的,加1分。类似工程项目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2亿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2、招标文件第71页“商务分评分标准”表中“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分,具有二项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2分。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2亿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具有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1分,具有二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1分,具有二项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加2分。类似工程项目业绩是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总投资金额2亿元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修改为2020年12月25日9时00分。
注: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 标 人:福建省霞浦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