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区白沙洲街道新矿村社区片老旧小区主体及内外基础设施配套改造项目(电缆厂老家属区和二塑家属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雁峰区白沙洲街道新矿村社区片老旧小区主体及内外基础设施配套改造项目(电缆厂老家属区和二塑家属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经衡阳市雁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雁发改审[2020]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雁峰区白沙洲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雁峰区白沙洲街道新矿村社区片老旧小区主体及内外基础设施配套改造项目(电缆厂老家属区和二塑家属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衡阳市雁峰区白沙洲街道新矿村社区及二塑家属区和电缆厂老家属区;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涉及改造小区2个,房屋15栋,户数325户,总建筑面积16639.3平方米。
建设规模主要包括:
(一)、建筑的主体体质改造:二塑家属区内家属楼外墙粉刷外墙漆,电缆厂老家属区内5栋家属楼外墙粉刷外墙漆,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做好顶楼防水。
(二)、小区内外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小区路面油化改造面积3396.85平方米;小区外白沙岔路的改造宽7米,长960米,道路面积约6900平方米;小区外通往二塑家属区的道路改造宽5米,长160米,道路面积约1100平方米;小区空地补绿改造3364.36平方米;小区内安装LED照明灯、雨、污水管网改造、给水系统改造、规整凌乱弱电线路、小区围墙修复改造、改造文化墙、停车场改造、充电桩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081.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836.6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145.28万元,预备费费用为99.1万元。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总承包。
2.5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补充设计以及深化专业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及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7计划工期:12个月(含设计、施工);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
3.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任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
3.5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及密码);
3.6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7近五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1)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9.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3.9.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3.9.3 联合体牵头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全面负责; 联合体牵头人按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联合体成员方按联合体协议或分包合同约定对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方就成员方职责内容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9.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3.9.6 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5.2、缴纳时间及缴纳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根据《关于衡阳市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实行网上预约场地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公告》规定,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办理好CA数字证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提供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从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6日下午17:00时止。投标人从上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的招标文件和其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等相关招标资料,与纸质版的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400元/份,图纸及相关资料600元/份(开标现场缴纳)。
6.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3室(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上发布。
9、监管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823210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雁峰区白沙洲街道办事处
地址:衡阳市雁峰区白竹皂1号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传真):19973488005
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解放大道19号今朝大厦1813室
联系人:刘女士、邓女士
电 话:13974943366 、15386090037
邮 箱:9704382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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