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天然气管道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河南省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车站‘三室’安全补强”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河南省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车站‘三室’安全补强”采购项目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0-12-09
详细内容:

(项目编号:ZTW-12011095)

一、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郑州东车站‘三室’安全补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招标物资明细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明细表。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一号楼41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从 2020年 12 月 9 日起至 12 月 13 日止,每日上午 9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出售,每套售价50元(不以标段售卖,购买文件即可参加多个标段)人民币,标书款只接受银行电汇方式(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名称。

4.2投标人须在发售有效期内,同时提交以下三份资料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见附件1,未完成注册供应商无法查看附件时,可通过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资料现场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并与代理机构的联系人确认后获取招标文件。

4.3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标段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标段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标段不予接收。

4.4汇款账户:

单位名称: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郑州市工行郑州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170 202 090 920 006 1218

用途:标书款

4.5发票获取:汇款成功后,请把本单位信息(含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地址电话等内容)电子版和手机拍照的汇款凭证电子照片,发送至wzzgscwb@163.com邮箱,用于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将通过邮箱发送,自行领取地点: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512室,联系电话:0371-68323378)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郑州市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院内)1号楼8层816房间。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7.2 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7.3 异议咨询。异议相关事项可电话咨询(0371-56835826),也可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ww.ztwz.com)上查看相关要求。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0371-68323738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保全街49号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142号(郑州铁路物资有限公司1号楼413室)

邮编:450004

项目报名及相关事宜联系人:韩工

电话:0371-56835855

传真:0371-56835847

双休日值班电话:0371-56835835(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日期: 2020 年 12 月 9 日

附件: 1.报名登记表

2.招标物资明细表

附件1: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名登记表

投标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日期:年月日

投标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编号

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邮箱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姓 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电话

投标项目及标段

(多个标段时依次填写)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代理情况

(代理商填写)

授权代理单位:

授权代理产品:

备 注

我公司承诺:

1.以上项目、标段信息填写准确无误,未填报或信息不准确的标段该标段投标无效;

2.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3.购买招标文件后若不能投标,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不能投标的项目、标段以及原因。

附件2:招标物资明细表

采购物资标段明细表

标段号

标段名称/

物资名称

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

备注

1

数据库服务器

一、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以及被国家铁路局通报限制投标的情况。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应为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制造商(生产厂)。

二。相关要求

1.投标产品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成熟的软件研发能力,须提供软件企业证书。

3.投标人须拥有可靠的系统集成实施能力,熟悉铁路内部单位安全施工流程,提供近两年内相关合同。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铁路近一年内的运用报告。

5.投标人须提供7*24小时故障响应处理服务。

详细要求参见招标文件

AI服务器

视频接入许可

摄像机


采购物资需求明细表

标段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使用单位

交货地点

备注

1

数据库服务器



1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郑州站

郑州东站

AI服务器



2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郑州站

郑州东站

视频接入许可



8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郑州站

郑州东站

摄像机



8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郑州站

郑州东站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河北省东光县民政局机关大院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隆尧县黄河路(滏阳街至义丰街)道路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东省新民市宜居乡村建设2016年新增美化亮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贵州省播州区茅栗镇小学学生宿舍等消防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深圳市圆螺母-磷化--孙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海南省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热带生物技术研究所2016年仪器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年产石墨烯建设项目一期A区施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青海省总队医院医务处眼科配镜室耗材招标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湖南省2015赫山区精神病院公租房外配套工程公告修改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黑龙江富锦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招标通知成交通知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天然气管道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