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下载附件请联系客服, QQ:2041 408 252。原客服QQ:256579212变更为 2041408252 】
采购公告
2020-12-07
盱眙县2020年穆店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水泥路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盱眙县2020年穆店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水泥路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奖补资金,现已落实。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对外公开招标。江苏泽坤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盱眙县2020年穆店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水泥路铺设工程。
2.2招标范围: 清单中所示的所有内容。
2.3工程地点:盱眙县穆店镇穆店村的姚塘组及西湖组境内。
2.4工程规模:预计铺设水泥路550米*3.5米,计1925平方米。(具体见工程量清单)。预算236012.53元。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付款方式:预付款为中标价的10%,待工程机械、人工进场后支付(中标单位必须提供相同数额的银行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中标价的80%,同时扣回预付款;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缺陷责任期1年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施工单位凭税务部门正式发票支取工程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已申报“淮安市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信息库”入库并通过审核;
3.2投标人须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法人企业,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9)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8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注: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说明:“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的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 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企业出具证明、格式自拟),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以及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身份证。
除法定条件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不允许变更,对违约变更人员均应予以处罚;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在中标结果公示至施工竣工期间,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但施工企业承接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总工程量在项目负责人级别承接范围内的除外;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5) 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0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0 年12月7日至2020 年12月17日17:00时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公共资源交易投标单位会员系统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使用CA锁登录系统→小型工程业务→“填写信息”报名成功后,到“文件下载”界面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4.3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
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12月18日9:00 时。
5.2开标时间:同上(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二楼不见面开标室(原盱眙县农商行院内)。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 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不见面交易大厅(县区小型工程)”模块进入县区小型工程不见面交易]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县区小型工程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注:无需手机扫码登录,直接采用ca锁登录。
5.4开标时间后,招标投标平台未接收到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或者因 CA 锁故障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者解密后的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开评标系统的(开评标系统的故障情形除外),作为投标人放弃投标处理。
5.5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5.6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投标监管部门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5.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一、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根据苏建招办【2017】7号文件的要求,项目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要通过随机抽取的形式来确定,具体按下列步骤进行:
1、随机抽取确定计算方法随机抽取的滚动时间。
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台上点击“抽取”按钮进行操作。抽取完毕,“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电子显示大屏同步显示抽取结果。
2、随机抽取确定计算方法。
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台上点击“抽取”按钮进行操作【滚动时间为随机抽取产生的时间】。
(1)如果确定为计算方法一,还将继续抽取K值,抽取方法同上。
(2)如果确定为计算方法二,还将继续分别抽取Q1和 K1 值,抽取方法同上。
二、评标委员会根据随机抽取产生的计算方法以及相应的值并依据下列评标标准进行评审,本评标标准的总分为100分。
三、具体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当有效响应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当有效响应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评标基准价=A×K,K值由采购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响应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当有效响应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当有效响应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保留小数点后四位)】,招标控制价为B。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1-Ql,Ql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的取值范围 98%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每高1%的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注:(1)方法一、方法二及相应的K值、K值、Q1值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系统自动计算出评标基准价。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
(2)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
注:1、采用方法一或方法二,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基准价的计算。
2、有效投标价是指资格审查合格且在详细评审中未被作废标处理的投标人。
3、如得分相同则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若评标价相同则采取抽签的方式来确定。
4、本次招标无需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服务大纲或设备安装调试方案等技术标评审内容。
8. 有关费用:
8.1投标报名费人民币205元,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从网上支付,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投标人需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网上缴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票据,以系统内缴纳为准。如贵公司保证金被退回,请仔细核对贵公司开户行账号与诚信库账号是否一致,或咨询贵公司的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8.2履约保证金: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从基本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银行保函,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职能部门全部验收合格)。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县穆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盱眙县穆店乡穆店街道
联系人:周永勇
电话: 13915178665
招标代理人:江苏泽坤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淮河东路77号
联系人:濮伟峰
电话:1826272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