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铁道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委外运输(七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LYW2020-002
沈阳铁道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委外运输(七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LYW2020-002)
一、招标条件
受沈阳铁道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铁道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委外运输(七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A02,A0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物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危险货物运输(3类))。
2.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网上报名。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8:00时起至2020年12月14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截止后,投标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报名成功后将公司名称、报名项目招标编号、包件号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手机。否则造成后续无法开标报价问题,后果自负。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招标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2文件工本费为200元人民币(按项目收取),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未缴纳文件工本费者,投标无效。(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缴纳账号见本章7.5)。
4.3文件工本费及中标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9日08:30时,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0年12月29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沈阳铁道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人:王宇
联系电话:13664128231
7.4项目经理:付经理
电 话:024-62080848 17023435999(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邮 箱:11987689@qq.com
7.5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招标文件工本费、交易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62080701、024-62080702、024-62080703、024-62080710
注:发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1
| 货运中心及站段送油
| 20-900
| 吨
| 9125
| 403.67
| 9
| 起点为沈阳,主要送油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沈阳、铁岭、开原、抚顺、本溪、营口、鞍山、辽阳等地区。预计每天3-5趟车,按提报计划送油,以实际发生为准,每车不足5吨按5吨结算,超过5吨以实际发生数量结算。需将油品按照用油单位需求加注至设备,加油作业不另计费用。
|
2
| 加油站提油
| 吨
| 3650
| 55.05
| 9
| 预计运量3650吨,以实际发生为准。从中石油东陵油库提油至凌空一街铁道石油加油站,平均运距约40公里。
|
3
| 炼厂提油
| 吨
| 3500
| 110.09
| 9
| 预计运量3500吨,以实际发生为准,提油地点主要为盘锦,及少量铁岭、四平,送至沈西油库。
|
4
| 沈阳房产段供暖送油
| 吨
| 800
| 82.57
| 9
| 预计运量800吨,以实际发生为准,起点为沈西油库,送油地点为铁岭、昌图、开原、鞍山等,平均运距约130公里。
|
5
| 阿尔山供暖送油
| 吨
| 150
| 559.63
| 9
| 预计运量150吨,以实际发生为准,起点为沈西油库,送油地点为阿尔山,加注至储油设备内,运距约880公里。
|
6
| 敦白送油
| 吨
| 1200
| 401.83
| 9
| 预计运量1200吨,以实际发生为准,起点为沈西油库,送油至延边地区,运距约580公里。
|
交工验收期限及交工验收地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A01: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阿尔山、营口、延边等 ;A02长春、吉林、四平、延边、沈阳等;A03敦白线、延边
交工条件及交工状态:根据每日配送要求,保证按期运输到指定目的地,货物不损坏,包装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