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采购程序,确保采购过程公平、公正、透明,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拟对2021年度余热发电用碱度调节剂进行公开招评标,选定中标人。现将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余热发电用碱度调节剂
2.预计采购数量:40吨
3.品种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报价清单
4.合同有效期:2021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9日
二、投标人参加投标条件
1)具备化工或水处理材料经营许可,业绩优秀的生产厂家、代理商及贸易商;2)具有较强的产品保供能力,供货及时品种齐全的优先考虑;3)具有一定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满足我公司使用产品的技术服务要求;4)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及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5日-2020年12月11日)将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发至我公司或递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我公司留存备案)进行报名登记,投标资格预审审核通过者凭资格预审通知书于2020年12月15日8时00分至2020年12月19日17时30分从分宜海螺财务处领取标书(或电子版)。
资格证明文件:最新营业执照、最新税务登记证、最新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必要时提供)。
四、投标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必须为公对公转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名称,不接受个人汇款。未按规定交纳上述费用,招标人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并取消投标资格。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合同履约金按合同预测金额的2%-10%收取,不足部分由中标渠道在合同签订时另行补交,在合同履行完毕、双方无任何异议、货款两清30日内无息退还。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5日上午9:00,请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六、招标人选择时间、地点开标,开标时不邀请投标人。
七、任何投标渠道如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供应部投诉电话,联系方式0553-2598265,联系人:王钦发。
公司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湖泽镇分宜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彭永福袁慈仁
联系方式:0790-5715092/18679094498(电话)
18807072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