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招标控制价、要约价均为估算金额,现更改为: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9141478.56元,要约价为:165050160.28元,招标控制价、招标人确定的要约价和工程量清单以本次答疑文件发布的内容为准,详见本次上传的答疑文件。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若外省单位无标准员也允许参与本次投标。
3、第一次答疑文件中要求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下方式均可:(1)基本帐户现金转账、(2)基本账户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电子保函。
(1)采用银行保函,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要求,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如基本账户所在银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需由其上级银行出具时,应同时提供基本账户所在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的隶属关系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原件,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2)采用电子保函,按(赣公管办〔2020〕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直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简称“金融服务系统”)点击开具电子保函,在线确认投标人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PC端浏览器输入http://ggzy.jiangxi.gov.cn/jrfw可以直接进入金融服务系统-资讯中心-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项目评审以投标人提交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缴纳情况的唯一评审依据,未按上述约定要求提交电子保函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采用担保保函的需在互联网上二维码可查询并含有:1、见索即付;2、连带责任担保;3、无固定截止日期才视为有效保函。现更改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下方式均可:(1)基本帐户现金转账、(2)基本账户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电子保函。
(1)采用银行保函,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要求,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如基本账户所在银行不具备出具保函资格需由其上级银行出具时,应同时提供基本账户所在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的隶属关系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银行保函原件,否则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2)采用电子保函,按(赣公管办〔2020〕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直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简称“金融服务系统”)点击开具电子保函,在线确认投标人信息并选择金融机构,由金融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操作手册详见PC端浏览器输入http://ggzy.jiangxi.gov.cn/jrfw可以直接进入金融服务系统-资讯中心-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项目评审以投标人提交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缴纳情况的唯一评审依据,未按上述约定要求提交电子保函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采用担保保函需是彭泽县内国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保函。所有保函需在互联网上二维码可查询含有:(1)、见索即付(2)、 连带责任担保(3)、无固定截止日期才视为有效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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