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新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I1301000075027769001G01,
滨湖新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湖新区燃气管道改造已由衡水滨湖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衡滨审招标核字【2020】0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滨湖新区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滨湖新区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滨湖新区燃气管道改造项目,对滨湖新区煤改气区域内 63 个自然村大约 10000 户的天然气表后连接铝塑管进行改造,原有铝塑管改造为热镀锌管材,其中室外 DN15 镀锌管长度约 68000 米,室内 DN15 镀锌管长度约40000 米;管件及其他工程:安装管道支架及打孔、钢套管、脚手架等;通气置换调试、安装壁挂炉专用自闭阀等。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及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2)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3)项目经理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及本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的企业。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2-05 09:00至2020-12-0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2-2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衡水滨湖新区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衡水祥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衡水滨湖新区 | 地址: | 衡水市中心街116号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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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53000 |
| 联系人: |
李鹏飞
| 联系人: | 范香云 |
| 电话: |
0318-2852979
| 电话: | 0318-2023330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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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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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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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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