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泗洪县支行
位于东方明珠5幢部分商业房地产经营使用权竞拍公告
编号: shcqjy[2020]第092号
宿迁市鑫盛拍卖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泗洪县支行的委托,现对东方明珠5幢商业房地产公开竞拍。
1. 标的概况:标的位于东方明珠5幢部分商业房地产。
序号
| 标的
位置
| 面积
(㎡)
| 现状
| 租期
| 租金起拍价
(万元/年)
| 增价幅度(元)
| 竞拍保证金(元)
| 备注
|
1
| 东方明珠5幢商业房地产
| 768.86
| 空
| 5年
| 9.41
| 500元或其倍数
| 20000
|
|
2.对意向竞拍人的资格要求:按照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和宿迁市中心支行的批复要求,为了避免与所在小区其他业主发生不必要的矛盾,此次出租的商业房地产只能作为行政办公用房,不得作为其他经营用房。承租人不得转租或私自改变用途。因此承租人必须为泗洪辖内行政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需提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
2.1应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2.2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不诚信人名单。
3.竞拍报名
3.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04日至2020年12月10日17:30时;
3.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下午17:30时;
3.3报名: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登陆》进行注册登记并报名,或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竞拍公告附件《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
注意:非自然人需用CA电子锁登陆报名,需办理CA电子锁的,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3.4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2)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4)项目负责人任命书及身份证;(5)竞买承诺书;(6)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回单。
3.5报名步骤:缴纳竞拍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3.6本项目不接受个体或联合体报名。注意: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投标报名系统的材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拍资格。
4.竞拍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4.1竞拍保证金缴纳:竞拍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 12月10日17:30时,竞拍人须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将竞拍保证金从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账至竞拍保证金专用账户,以现金方式缴纳及从其他账户缴纳的一律无效;
户名: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7066 7120 3112 0145 0000 02
开户行:江苏泗洪东吴村镇银行青阳路支行(苏州银行)
注意:竞拍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请竞拍人提前办理
4.2中标人保证金在签订成交合同后凭成交合同原件到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1室退付,其他竞拍人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4.3竞拍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行为一次并报信用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4.3.1竞拍人无故不参加竞拍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出租方或拍卖机构的;
4.3.2竞拍人在竞拍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3.3竞拍人非法获取出租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4竞拍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4.3.5竞拍人在竞拍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拍的;
4.3.6竞拍人在竞拍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4.3.7竞拍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4.3.8竞拍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4.3.9竞拍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
4.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竞拍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该竞拍人还需另行赔偿损失。
5. 竞价及成交
竞价开始时间:2020年12月11日上午10:00时。本次竞拍采用网上竞价形式,请竞拍人认真阅读拍卖公告附件《竞拍人须知》、《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6.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于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交清第一年成交价款、竞拍佣金(成交价款的5%),方可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视为违约放弃中标。
7.租金缴纳期限: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房屋租金按年计取,承租方每年应提前一个月前交清下年租金,逾期交付租金要支付年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出租方。
8.其他事项:意向竞拍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标的,主动向出租方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拍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范围、面积、瑕疵等相关情况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报名参加竞拍视同接受以展示的标的实物现状拍租。
8.1本次房屋出租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供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不含地下及配套面积),实际移交面积与列示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位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出租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8.2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8.3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时,装饰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同意,且装饰装修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原有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有承租人承担。租赁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4租赁期内,如因法律法规或相关管理部门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以天计算,多退少补,承租人所有投入到房屋的部分,出租方不予补偿;
8.5租赁期内,承租人应自觉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
8.6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投入到房屋的装修、装潢不可移除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并将所租房屋及时移交出租方,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8.7现有标的物现状出租,在竞拍成交后,出租人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8.8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不得逾期支付租金,如违反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8.9.其他未尽事宜以合同条款方式明确。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委托人:中国人民银行泗洪县支行
地址:泗洪县民心路6号
联系人:裴主任
联系电话:13852426839
拍卖机构:宿迁市鑫盛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淮河路16号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13605244268
附件:
竞拍人承诺书
竞拍人须知
授权委托书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泗洪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doc
电子竞价规则
附件:
竞买承诺书.doc
拍卖规则.docx
授权委托书.doc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泗洪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doc
中国人民银行泗洪县支行商业房地产使用权竞拍公告.doc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泗洪产权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docx
竞买人须知(网上竞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