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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县区电商进农村运营中心运营项目(项目编号:GZRH2020-GX-C003)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赣县区电商进农村运营中心运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赣州市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12月17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RH2020-GX-C003
项目名称:赣县区电商进农村运营中心运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赣县采办字2020F000400769 | 赣县区电商进农村运营中心运营项目 | 1 | 项 | 30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7日 至 2020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转账支付文件工本费后,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文件。
售价:2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0年12月17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县区梅林大街东延清华大酒店旁年年香茶叶店5楼)
五、开启:
2020年12月17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赣县区梅林大街东延清华大酒店旁年年香茶叶店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响应保证金由响应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户名:赣州市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赣县支行;账号:630215268500015)烦请备注项目编号并注明响应保证金)(自然人参加的,按上述规定执行),否则响应无效。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者,保函、支票、汇票、本票的原件在开标现场提交,否则响应无效。各响应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 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响应供应商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订并交到招标代理公司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响应供应商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退还保函、支票、汇票、本票。响应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 2%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采购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2、付款方式:项目启动后付合同款的50%,验收完成后付合同款的50%,不计利息。
3、新冠肺炎防控: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本项目参与各方的声明安全和身体健康,开标期间,请各投标人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佩戴好口罩。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评标现场未戴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赣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存备查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一家供应商只允许一位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邮 箱:ydrhzb@163.com
(温馨: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赣县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地址:区政大楼主楼0331
联系方式:182797714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融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县区梅林大街东延清华大酒店旁年年香茶叶店5楼
联系方式:19979762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1997976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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