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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商务局办公楼物品搬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惠州市商务局的委托,拟对惠州市商务局办公楼物品搬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Y2020055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商务局办公楼物品搬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5.8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的名称:惠州市商务局办公楼物品搬迁服务项目
数量:1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场地的安装条件进行检查,搬迁办公楼物品设备(设施)从拆卸到安装、验收、正常使用。
合同履行期限:全项目要求在10日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备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到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则不需要提供。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需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4.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三、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期间(0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7日10时00分
五、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
六、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年12月7日10时00分
七、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
八、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事项
(一)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八楼西南区801房
联系人:范文波联系电话:0752-2276193
传真:0752-2276193邮编:516000
(二)采购人:惠州市商务局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
联系人:张海跃联系电话:0752-2216296
十、本项目在以下媒体发布:(www.ccgp.gov.cn)、本网站(www.cfen.com.cn)。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惠州市晟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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