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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吉华医院(原市肿瘤医院)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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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深圳市吉华医院(原市肿瘤医院)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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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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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深圳市吉华医院(原市肿瘤医院)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吉华路与坂电路(在建)交汇处东南侧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不设投标报名环节)
招标联系人:陈庆明电话:18819073195
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根据项目需要提供相关的服务工作(详见本次服务具体要求)。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92131.94平方米。
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放3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在主管部门备案。
递交投标资料的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1日10:30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328会议室(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侨香村一栋裙楼三层)
开标(截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11月1日10:30深圳市建筑工务署教育工程管理中心328会议室(详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侨香村一栋裙楼三层)
拟采用的定标方法:采用低价法(合格的投标单位大于3家,采用次低价法;合格的投标单位小于等于3家,则采用最低价法)。如出现两名及以上投标人报价完全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形,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1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抽签方式为:(1)抽签原则:大号中标。(2)抽签顺序为投标人代表签到顺序。(3)如对抽签会程序及结果存在异议的,需在抽签会结束前当场向招标人提出,接受口头异议投诉方式。
招标上限价:30万元。
计价原则:总价包干。
付款方式:
1.本合同不设预付款;
2.合同费用分基本酬金(占90%)和绩效酬金(占10%)两部分,绩效酬金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支付;
3.乙方向甲方提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2021)》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专家评审,且完成主管部门备案后,支付基本酬金的90%;在完成合同所有工作后,甲方按照合同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履约评价结果支付绩效酬金;合同余款经结算评审完毕后一次性支付。
4.绩效酬金根据最终履约评价结果确定。履约评价评分采用百分制,综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评分≥90分)、良好(80≤评分<90分)、中等(70≤评分<80分)、合格(60≤评分<70分)、不合格(评分<60分)五个等级,对应的绩效酬金支付比例分别为100%、100%、70%、50%、0%。根据考评等级,甲方一次性支付绩效酬金的90%,余款待结算评审完毕后一次性支付。
5.最终费用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的审定(审核)结论为准。本工程采用小型简易工程,服务类限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一项近5年内(自2016年8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完成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且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页、项目概况、服务范围及内容、盖章页等)以及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体现项目名称)。
本次服务具体要求:
1.调查范围:
深圳市吉华医院(原市肿瘤医院)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用地红线范围内原工业项目。如地块边界附近土壤可能受到本地块污染的,需确定地块地下水污染范围的,地块周边存在环境敏感目标的(如学校、居民区等)等情形,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到地块边界以外。
2.成果文件:
书面提交10份成果文件(含电子版,光盘形式),成果文件包括报告书、图件、附件材料等,具体要求如下:
1)报告书:应包括调查评估工作方案、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等;
2)图件应包括地块地理位置图、地块平面图、土壤污染物浓度分布平面图及截面图、地块土层分布截面图、地下水位等高线图、地下水污染物分布图等;
3)附件材料应包括相关历史记录、现场状况及工作过程照片、钻孔柱状图、水文地质调查报告、测绘报告、建井记录、洗井记录、手持设备日常校准记录、原始采样记录、现场工作记录、实验室检测报告、专家咨询意见等。
3.服务内容: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程序(2021)》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污染识别:通过收集历史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调查场地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工业企业分布与生产情况、相邻场地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地质、水文地质情况等;
3)制定工作计划: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确定场地内可能产生污染的位置和主要污染因子,制定监测工作计划;
4)现场钻孔和采样:由专业机械钻探设备进场钻孔,有针对性地设置土壤采样点、地下水监测井,进行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的采样与检测,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样品采集、保存、运输,并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实验室完成样品测试,取得符合规范的土壤和地下水检测报告;
5)依据场地更新方向对应的风险筛选值,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结果进行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
6)对潜在的污染物进行风险评估,及时与甲方沟通,并提出相关应急措施,形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结论;
7)编制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8)向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地块账号,提交报告通过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市技术审查部门两级审查后,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9)通过专家评审后,将地块信息和土壤检测技术成果上传全国土壤管理系统,完成区、市、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10)提供过程中有关技术咨询。
投标资料组成:
1.投标报价书(按附表1格式,签名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一项近5年内(自2016年8月1日至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止)完成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且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页、项目概况、服务范围及内容、盖章页等)以及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体现项目名称)。
5.主要人员名单(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投标报价说明:
1.投标人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自行报价,投标报价上限价30万元。
投标人须根据自身综合实力和市场价格,对完成本项目所需服务内容而产生的一切费用进行综合报价,报价须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管理费、住宿费、差旅费、保险费、资料费、布点费、现场踏勘费监测方案编制费、打井采样及检测费、机械进出场费(含安拆二次搬运等)、检验试验费、监测(评估)报告编制及审查费、专家论证费(含会务费和专家费等)、税费,以及为实现合同目的所需的全部费用。
2.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上限价,将作为废标处理,请投标人谨慎报价。
3.最终结算价格以《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或发包人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的审定(审核)结论为准。本工程采用小型简易工程,服务类限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不需编制技术标。
2.投标人根据本招标公告的要求,详细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版文件各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1)投标文件应或复印,并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和法人授权代理人的签字,签字用不褪色笔(钢笔、原珠笔)书写;
2)投标文件各项内容的填写不得任意修改。如有修改之处应加盖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的印鉴;
3)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口上加盖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的印鉴。
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均使用A4纸双面,并使用文件袋,在封口粘贴处加盖密封企业公章;
2)投标文件需装订在一起,并按正副本分别单独装订成册,并在文件右上角处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和电子版须分别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清楚地表明“正本”“副本”“电子版”。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并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工程名称:深圳市吉华医院(原市肿瘤医院)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1年11月1日上午10:30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文档附件:附件1:市吉华医院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招标公告(终版).docx
联系电话:0755-88136789|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23号市府二办主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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