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天中街道、黄店镇)创业车间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公告名称: |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天中街道、黄店镇)创业车间建设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山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1-01 |
|
详细内容:
|
一、变更内容:
菏泽市定陶区(天中街道、黄店镇)创业车间建设项目:
1、原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19000.00元
二标段:2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在2021年11月18日下午14时00分前以电汇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非现金方式缴纳。
(1)以电汇形式缴纳的从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定陶支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随机获取保证金账号,然后从本单位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意:
①投标人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简单明确投标项目,以便查对核实。开标现场提交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银行章)复印件。
②请各投标人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和从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妥善保管,以备应急使用。
(2)采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作为投标保证的:
①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需通过电子投标保证系统提交;投标人支付的保函手续费和保险费,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也可以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服务平台(http://118.26.118.37:10121/financeplatform)申请电子保函。
②采取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等任何形式作为投标保证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证明资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注:开标现场提交支付保函手续费和保险费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银行章)复印件。
③电子保函要求一标段一保函,投标保证的缴纳时间以保函开具时间为准,保单支付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银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电汇业务,请提前办理,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变更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中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
二、投标保证金金额:
一标段:小写:19000.00元
二标段:小写:28000.00元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1、采取投标保证金形式作为投标保证的:
收款人: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定陶支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按标段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成功后,随机获取每个标段的保证金账号,然后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按标段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下午14:00分前,逾期不予受理。
注:①投标人在交纳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简单明确投标项目及标段,以便查对核实。②请各投标人将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和从交易系统生成的保证金账号妥善保管,以备应急使用。
2、采取保函形式作为投标保证金的:
①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需通过电子投标保证系统提交;投标人支付的保函手续费和保险费,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证明资料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投标人可通过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右侧“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登录后点击“立即申请”按流程申请电子保函。操作流程可参考网站电子保函操作手册(http://118.26.118.37:10121/financeplatform/information-list.html?doctype=1)。
电子保函要求一标段一保函,投标保证的缴纳时间以保函开具时间为准,保单支付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办理业务及转账到账需要一定的时间,由此带来的保证金不能按时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保函手续费或保险费汇款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开户证明复印件、银行保函、保险公司的保险、担保公司的担保都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银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账户电汇业务,请提前办理。
线下投标保证:
以转账方式提交的同以往不变
保函方式的:采取保函形式作为投标保证的:
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支付的保函手续费和保险费,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支付。
保函手续费或保险费汇款凭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开户证明复印件、银行保函、保险公司的保险、担保公司的担保都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2、原内容: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至28.50%计取;预算、清单编制费按山东省建设厅文件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标准下浮至18%计取;图纸设计费按8元/㎡计取;公证费:500元/标段;以上费用投标人应考虑在其报价内,由各标段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至指定账户。
现变更为:
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工程类收费标准下浮至28.50%计取;预算、清单编制费按山东省建设厅文件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标准下浮至18%计取;公证费:500元/标段;以上费用投标人应考虑在其报价内,由各标段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至指定账户。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菏泽市定陶区乡村振兴局
地址:定陶区郜秦路康复医院二楼东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550655159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艺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黄河路鑫凯国际大厦B栋1006室
联系人:付常召
电话:13326219777
电子邮件:sdyz0530@163.com
山东艺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