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解放军进城式检阅台(含市府大楼)文物修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广东省解放军进城式检阅台(含市府大楼)文物修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01-20 |
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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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军进城式检阅台(含市府大楼)文物修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批〔2020〕275号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现对解放军进城式检阅台(含市府大楼)文物修缮工程施工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解放军进城式检阅台(含市府大楼)文物修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项目代码:2020-440104-50-01-074675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骆工联系电话:020-2290569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李工联系电话:020-87575800-84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2886621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
四、项目概况:解放军进城式检阅台(含市府大楼)为广州市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约37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市府大楼为仿古坡屋顶建筑。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建筑结构、屋面、檐部、地面、墙面、楼面、门窗、基座以及检阅台前方广场进行修缮。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对解放军进城式检阅台(含市府大楼)进行全面修缮。
3、招标内容:主要对建筑结构、屋面、檐部、地面、墙面、楼面、门窗、基座以及检阅台前方广场进行修缮。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65234038.46元。
六、资金市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2月10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1年1月21日00时00分;
截止时间:2021年2月10日8时45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1年2月10日8时45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同时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或古建筑维修或古建筑维修保护或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近现代文物建筑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或近现代文物建筑维修保护)。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文物保发〔2014〕1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诚信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企业库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诚信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诚信档案办理详见《施工企业办事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详见附件二《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22905695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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