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内容
1.内容:2021年《光明改革》刊物设计、排版印刷服务,年度打包。预计90期左右,每期260本。
2.自行采购金额:预算金额控制在人民币19.5万元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3.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社会统一代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申报机构有与相关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合作过、了解政府机关的行文、字体和格式。
三、项目技术参数及相关服务内容
1.相关参数:(1)尺寸210*297mm;(2)材料及要求:100g双胶纸,封面专色红加黑色双面印刷,内页双面黑色印刷,裹皮胶装。
2.质量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和高效果地完成资料印制。①印刷产品墨色要求色相正确、均匀、叠色光亮、墨色柔润、印迹边缘光洁。②印刷图案率牢固、要求用透明胶带粘拉墨不脱色。③印刷网纹要求层次丰富、网点清晰。④印刷产品整洁、无明显脏污、刀丝。⑤印刷图案、文字、线条清晰、完整、不残缺、不变形。⑥印刷各色图案套准,误差小于0.3mm,图案误差小于2cm。
3.运输与包装:安排专人负责,按照约定时间(含节假日)制作每期刊物,并确保文稿光盘及成品资料的安全运输。
4.响应时间:通常情况下,需在接到甲方要求48小时内制作并运输到位;特殊情况下,按照甲方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
四、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
各投标公司应将以下材料扫描件于2021年1月21日9:00-1月25日18: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gmzys@szgm.gov.cn。(截止时间过后无效,只接受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
(二)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仅限被委托人投标报名情况)。
4.诚信管理体系认证。
5.报价表。
6.相关与政府机关合作的相关印刷服务的合同书复印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说明:请按以下三部分整理材料
(一)商务部分,包括:公司资质,公司情况介绍以及业绩证明、履约评价材料等。
(二)技术部分,包括:项目服务概述和评估方案、质量保障措施、服务配套的设备情况,人员情况、保密情况、《光明改革》印刷样稿展示等。
(三)价格部分,包括:投标报价说明,投标总价等。
五、评选流程
(一)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对各投标公司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公司将另行通知综合评分评审会。
(二)评审程序
1.评审办法:此次评标为综合评分法。通过资格初审的投标公司需携带投标文件及提供《光明改革》印刷样稿(详见附件),并进行5分钟以内的现场汇报。
综合评分满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40分、技术部分40分、价格部分20分。
2.评审小组的构成:本次评审由本办选调多人组成评审小组。
3.综合评分分数排名第一的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
4.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有关规定进行报批,中标单位另行通知。
六、签订采购合同
公示结束后,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与中标机构签订《光明改革》印刷服务相关合同。
七、其他
1.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人报价低于本项目财政预算的80%时,须在投标文件内以书面形式进行低价说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大幅节省经费的手段或原因);如投标人没有合理理由或不按要求提供低价说明,视为不被接受的有风险的报价,评标小组将另行选择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对报价内容负责,不得无故放弃成交。若投标人报价不严肃、恶意报价、提供虚假资料影响正常采购工作,将承担相应责任。
3.如投标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确实可能影响该项目开标的公平公正,招标人或采购人有权暂停项目、调查事实,投标人应当全力配合;经确认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取消投标资格,作废标处理;中标后确认上述关联关系的,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5.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光明区委政策研究室所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88212075
附件:1.《光明改革》印刷样稿
2.综合评分表
光明区委政策研究室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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