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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新湖街道光明同富裕工业园01-02地块B栋1至4楼物业租赁公开招租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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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新湖街道光明同富裕工业园01-02地块B栋1至4楼物业租赁公开招租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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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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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GMGQJY2021010002)
根据《光明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企物业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新湖街道光明同富裕工业园01-02地块B栋1至4楼物业租赁公开招租项目,采用公开招租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参加响应。
一、出租资产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新湖街道光明同富裕工业园01-02地块B栋1至4楼物业租赁公开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
GMGQJY2021010002
项目类型
国有资产物业租赁
招租人
深圳市富明安实业有限公司
出租资产类型
工业生产厂房
标的地址
新湖街道光明同富裕工业园01-02地块B栋1至4楼
标的
国有资产
项目招租底价
1楼26元/㎡/月(含税);2至4楼为23元/㎡/月(含税);第3年租金增加5%。(含税,不含管理费)。
计租面积
8650平方米
(其中,B栋1楼东侧1081.25㎡,1楼西侧1081.25㎡;B栋2楼东侧648.75㎡,2楼西侧1513.75㎡;B栋3楼东侧1081.25㎡,3楼西侧1081.25㎡;B栋4楼东侧1081.25㎡,4楼西侧1081.25㎡。)
租赁期限
3年(固定期2年+活动期1年,合同签约方式为固定期2年+活动期1年签署,合同满2年,如未出现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导致物业无法使用,且承租方无违约情形,双方签署第3年度租赁合同。)
免租期
无
递增情况
有,第3年租金递增5%
出租资产产权
该物业为深圳市富明安实业有限公司国有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合法,无房屋产权证书。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否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是
租赁押金
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租金计算),承租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之内,将租赁押金转入招租人指定的账户;
其它事项
(1)承租方须承担物业管理费:3元/平方米/月;
(2)垃圾清理费承租方自行处理;
(3)使用物业的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由承租方自行支付;
现场踏勘
不安排现场踏勘,如有需要意向承租方自行前往。
二、招租方式
出租方式
本项目共8间厂房,分别独立出租,意向承租方根据意向承租厂房对应的响应承租编号进行报价,每间厂房单独计算征集意向承租方数量。
公告期满,每间厂房如征集到2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采用综合评审法组织交易
公告期满,每间厂房如未征集到2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如只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如无报名者,招租人可不变更招租条件,延长信息公告期限,每次延长5个工作日,延长次数不超过1周期。延长公告期满后,仍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招租人可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三、意向承租方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
1
意向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响应,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
提供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以分公司名义参与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响应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意向承租方须为纳税地在深圳市光明区并正常经营的企业;
提供材料:由意向承租方提供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截图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公章。
3
意向承租方须严格遵守《深圳市光明区物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深圳市首批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试行)》及《光明区产业准入清单暨“散乱污危”企业(场所)认定标准》等文件规定;
提供材料:意向承租方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租文件“响应文件的格式”;
4
响应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方或其法定代表人符合以下情形:
①意向承租方参与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意向承租方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参与本项目交易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交易活动且在有效期内;
③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提供材料:第①、②由意向承租方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租文件“响应文件的格式”;第③项由意向承租方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5
与招租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租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提供材料:意向承租方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租文件“响应文件的格式”
6
招租人董事会、监事会、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控股或参与经营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提供材料:意向承租方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租文件“响应文件的格式”
7
本项目不允许转租,分租;
提供材料:意向承租方提供“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租文件“响应文件的格式”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意向承租方报名须知
招租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1年11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意向承租报名方式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满前携报名资料,至交易机构现场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招租文件(招租文件免费);报名时,意向承租方须明确填报意向承租厂房的响应承租编号;
2、意向承租方现场报名成功后,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按照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不得参加该项目的响应。
报名所需资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备注:需打基本信息、许可经营信息、变更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核原件);
(6)《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交易机构领取)。
报名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9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五、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50,000.00元
账号信息
账号:632766005
户名: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行: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交易保证金缴纳
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方须在2021年11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从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缴纳交易保证金,逾期响应无效
转账备注
银行转账必须在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响应承租编号)+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帐时间为准。
(例:GMGQJY2021010002(A*0300)交易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处理
1、承租方在交易机构确认收到平台交易服务费后,承租方持与招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及租赁押金转账凭证,向交易机构递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申请书,交易机构接收申请及确认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2、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向交易机构递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申请书,交易机构接收申请及确认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
违约情形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招租文件要求签定租赁合同;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串通应答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
(4)因承租方原因不按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取消承租资格,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指定账户;
(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六、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审法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报名成功及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意向承租方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
开始与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方须在2021年11月5日14时20分(北京时间)至2021年11月5日14时50分(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逾期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开标及评审时间
2021年11月5日14时5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数量要求
(1)报价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
(2)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正副本一起密封);
(3)响应文件备份光盘1张(单独密封);
意向承租方代表
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代表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现场核查原件);
其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如意向承租方代表为意向承租方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无提供上述材料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递交及评审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观光路2533号招商局光明科技园A-3栋B单元8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开标室
注意事项
1、响应文件的装订、编制如不符合招租文件格式要求的,将导致不予接收响应文件或响应无效,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招租文件。
2、意向承租方代表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须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否则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七、答疑事项
答疑事项提出方式
意向承租方如对本项目招租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租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以书面形式提交至招租人。
答疑事项截止时间
2021年11月3日18时前(北京时间)
答疑事项集中回复
2021年11月4日18时前(北京时间)
答疑事项集中回复形式
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答复各意向承租方,请及时关注
八、联系方式
招租人
深圳市富明安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邝先生
联系电话
13728926988
联系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同富裕工业园01-02地块D栋4楼
组织交易机构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联系人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联系电话
罗工
联系地址
0755-882121460、88212184
九、重要
工业类产业用房市场租金指导价格
请各意向承租方注意,报价超过总租金指导价的,招租人有权不选其为承租方。
工业类产业用房市场租金指导价格依据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工业类产业用房市场租金指导价格使用说明》(试行〕第四条规定,本项目涉及工业类产业用房,应引导其租金价格不高于最近年度发布的指导价格,根据《2019-2020年度光明区工业类产业用房市场租金统计价格表》,本项目参考的首层租金指导价为31.4元/平方米/月,非首层租金指导价为24.7元/平方米/月。
风险
本项目物业可能涉及政府道路规划片区或城市更新片区范围内,存在被政府部门征收或城市更新拆除改建的可能,如因政府道路规划或城市更新项目需要,将提前两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配合搬迁且不能索要任何赔偿。。
十、质疑受理
“提出交易文件澄清或答疑要求”不等同于“对交易文件提出质疑”,如认为交易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交易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交易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递交质疑材料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联系电话:0755-88212184。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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