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2年钦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保险服务定点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12月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þ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5页《项目需求及要求》中原为“(二)商业险保费计算公式:[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其中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数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执行,各投标人按规定收费;投标人应以综合自主系数进行报价(新车、旧车),综合自主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0≤综合自主系数≤1,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现更正为:“(二)商业险保费计算公式:[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系数。其中纯风险保费、无赔款优待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数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执行,各投标人按规定收费;投标人应以自主系数进行报价(新车、旧车)。”
2.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23页《评标方法和评分标准》中原为“(7)价格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应以综合自主系数进行报价(新车、旧车),综合自主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
主渠道系数(0≤综合自主系数≤1,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所有投标人最低自主综合系数
①某投标人新车综合自主系数报价得分=×10
某投标人自主综合系数
所有投标人最低自主综合系数
②某投标人旧车综合自主系数报价得分=×20
某投标人自主综合系数
③某投标人价格分=某投标人新车综合自主系数报价得分+某投标人旧车综合自主系数报价得分”
现更正为:
“(7)价格分计算公式:
所有投标人最低自主系数
①某投标人新车自主系数报价得分=×10
某投标人自主系数
所有投标人最低自主系数
②某投标人旧车自主系数报价得分=×20
某投标人自主系数
③某投标人价格分=某投标人新车自主系数报价得分+某投标人旧车自主系数报价得分”
3.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31页《开标一览表》和第40页《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格式
有更正,更正后的格式见附件1和附件2。
4.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2020年12月28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现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0年12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77-2886006
2.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苏晓婷、梁林明
电话:0777-2886006
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2月15日
QZZC2020-G3-00016-CGZX更正公告1-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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