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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清流龙津学校新建用电工程投标邀请书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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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三明清流龙津学校新建用电工程投标邀请书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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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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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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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至诚清招字【2021】013号
致: 三明亿源电力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凯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福建鼎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明清流龙津学校新建用电工程已由 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 清城投【2021】47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 上级补助 ,招标人为 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清流县龙津学校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人民币233148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电力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清流龙津学校新建用电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33148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电力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承装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闽电监资管〔2012〕134号)《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
3.7.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时 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报名(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1 月 05 日上午9:00,提交地点为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需自行佩戴口罩、配合相关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达到上述要求的投标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秩序请各投标人代表听从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调安排,保证开标会有序进行。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清流县龙翔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清流县碧林北路5幢 , 邮 编: 365300
电 话:0598-5324189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至诚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清流县文化街137号2楼 ,邮 编: 365300
电 话: 13850851051 ,传真: /
联系人: 小邓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清流县教育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投标保证金
账 号: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三明清流支行
账 号:4130 7880 9894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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