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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平南县校园商店租赁权拍卖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2021-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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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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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1年11月9日9时在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3举行拍卖会,公开按现状拍卖以下平南县教育系统2021年第一批校园商店2年租赁权:
序号
出租学校商店名称
在校学生人数约(人)
商店面积
(平方米)
起拍价
(万元/年)
竞买保证金
(万元)
1
平南县丹竹高级中学商店
1850
30
38
8
2
平南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商店
3261
170
101
20
3
平南县寺面镇初级中学商店
2100
70
42
8
4
平南县大新镇第二初级中学商店
1095
50
18
4
5
平南县大安镇第一初级中学商店
1795
65
35.8
7
6
平南县大安镇第四初级中学商店
1618
90
30
6
7
平南县大洲镇初级中学商店
1280
38
20
4
8
平南县镇隆镇第一初级中学商店
2182
50
43
9
9
平南县镇隆镇第二初级中学商店
1800
150
35
7
10
平南县同和镇初级中学商店
1000
89
12
2
11
平南县六陈镇初级中学商店
1620
60
36
7
12
平南县上渡街道大成初级中学商店
1220
55
20
4
13
平南县工业园初级中学商店
1600
50
40
8
14
平南县平南街道中学商店
4600
60
65
13
15
平南县平南街道第四初级中学商店
2100
75
45
9
16
平南县武林镇初级中学
1080
60
21
4
17
平南县官成镇第二初级中学商店
900
40
10
2
18
平南县思界乡初级中学商店
700
50
12
2
19
平南县大安高级中学商店
4400
160
75
15
竞买人资格要求:本学校领导直系亲属及本校教职工不能参与本校商店租赁权拍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请优先承租人于2021年11月5日前联系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逾期不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拍卖会的,视为弃权优先承租权利。买受人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一)坚持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向具备资质的供货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应商索取产品检验报告、产品批次合格证、购货凭证或发票等复印件。
(二)不得售卖无“QS”标识商品、假冒伪劣商品、过期变质商品和“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不得售卖散装食品、自制食品,以及违禁物品,不得售卖教育部门规定的其他商品。
(三)不得超出营业范围经营。不得无证经营书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推销教材和教辅材料,不得销售非法出版的刊物书籍。严禁向学生出售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商品(如香烟、酒等),不得以诱导方式吸引学生购买商品,不得强求学生购买商品。严禁赊账给学生。
(四)商品价格必须坚持微利原则,定价应该低于或等同于市内大型超市的商品定价。销售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一货一标签的要求。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经营时段进行营业,具体营业时段为:按学校的作息时间规定。在经营期间不得影响学校的教学和生活。
(五)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其余款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不足3个月租金的由买受人另行补足,如超出3个月租金的部分则转为拍卖成交价款。
(六)租赁期内严禁将小卖部转包或转租他人。若合同期内确实无法经营,直接解除合同,另行处置,并全额扣除覆约保证金。
(七)如遇国家及地方政策调整,业主有权调整或终止合同,买受人必须服从管理。
(八)经营(承包)者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用工制度和学校的管理制度。
(九)经营(承包)者、从业人员应定期体检、文明服务,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离岗。
(十)经营风险:1、每年寒暑假期间由买受人自行决定是否营业;
2、每年5至10月平南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部分学生外出实训,将会相应减少约三分之一学生,具体以学校管理安排为准。
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有意竞买者请联系本公司了解详细情况,并于2021年11月8日 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我公司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广西鼎泰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南宁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怡宾分社,账号 :1750 1201 0108 7717 99),竞买保证金以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本公司设在平南县工业园区投资大厦7楼705的临时办公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公司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厢竹大道7号天立·东方大厦B座1014、1015号房
联系电话:18677929310(韦女士)、0775-7833093(广西平南县威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广西鼎泰拍卖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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