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内容:
|
摘要:2021-2022年度斗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教配套服务采购项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2021-2022年度斗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教配套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三路333号7栋2单元302室(广东易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440403-2021-03145
项目编号:GDYF-FWZB2021-055
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斗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教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2022年度斗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教配套服务采购项):
合同包预算金额:1,5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其他服务
2021-2022年度斗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教配套服务采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570000.00
157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的要求服务1年,具体时间以中标后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2022年度斗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教配套服务采购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2022年度斗门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宣教配套服务采购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截止日至投标截止期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三路333号7栋2单元302室(广东易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1年11月16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部交易中心二楼(二号)开标室(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鑫路市民服务中心C2栋2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投标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办人如是单位负责人,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经办人如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
联系人:杨叙林 电话:0756-2787322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名称:广东易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三路333号2单元302室
联系人:张龙姣 联系电话:0756-5889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龙姣
电话:13825617106
广东易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2日
|